changhuajbc wrote:現在房子即將轉賣,二年來社區並未動用到基金且自己不曾遲繳管理費,請教有經驗的大家,可以向管委會要回這四萬元嗎? 可以但是你必須告訴購買你房子的買家,由買家補齊管理費這時侯買家一定會從房價再殺4萬來補結果就是左手進右手出,做白工(租屋也是一樣,管理費是房東初還是房客出,包不包在房租內,都要問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