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版上大大們一個問題... 如果在一個大型社區..區權人是某某公司..而不是一般的自然人某某某....請問是不是公司的所有員工..只要有公司的授權或委託書..就可以代替公司成為社區管裡委員會的委員?還是只有公司的負責人才可以擔任委員?? 另外..提供社區財報供住戶查閱本就是管委會的義務..但同前面所述..能查閱社區財報明細的是這個公司的所有員工,只要有公司的授權或委託書,都可以查嗎??還是只有公司負責人才有資格查閱??懇請知道的大大們解答小弟的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