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女兒因長期住海外,逢年過節也沒回來問好或是寒暄問暖,有回來也大概是停留兩小時就走人,所以平常都是由我們家照顧,鄰居也會固定給我領用錢,他發覺自己身體越來越不好,所以打算不把財產給他女兒,要過戶在我名下,過戶已經在鄰居過世前辦好,事後女兒回來處理針對這件事情要提告,想請問於若無遺書說明土地房屋留存給我們,我們法庭上是否處於劣勢呢?或是若有證人可以證明鄰居的女兒沒履行照顧義務,這樣有贏面嗎?
麻煩各位大大幫忙解惑
Vin Desial wrote:
鄰居女兒因長期住海外,逢年過節也沒回來問好或是寒暄問暖,有回來也大概是停留兩小時就走人,所以平常都是由我們家照顧,鄰居也會固定給我領用錢,他發覺自己身體越來越不好,所以打算不把財產給他女兒,要過戶在我名下,過戶已經在鄰居過世前辦好,事後女兒回來處理針對這件事情要提告,想請問於若無遺書說明土地房屋留存給我們,我們法庭上是否處於劣勢呢?或是若有證人可以證明鄰居的女兒沒履行照顧義務,這樣有贏面嗎?
麻煩各位大大幫忙解惑...(恕刪)
法律我不懂
我覺得 不該還土地 給他女兒
但是你們也不該拿
何況 她都要提告了
這樣硬留著土地 我覺得不好
我覺得 土地賣掉 捐給獨居老人公益團體
以去世老先生名義捐出
她會告你 你跟法官說 要買掉全部做公益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