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由來如下:
我家大樓共7樓,我住6樓在一次(約6年前),樓上(7F)有不明物體砸到我家前陽台遮雨棚,導致破裂(遮雨棚是因該是壓克力塑膠)
在第一次和解後7F住戶用補的(因該是熱熔膠補),但事後2-3年它開始重破裂邊沿生裂痕,每次下雨都會滴水,我想哪就算了已經和解了,但在今天早上發生7樓掃把掉下來,好死不死又砸到我家遮雨棚這次又破裂(跟上次不同地方),7樓又想用補的,這樣對嗎?,怕後續又會重破裂邊沿生裂痕導致滴水。
(小弟的想法是要求7樓恢復之前沒破裂的樣子(只要求第二次破裂),如果對方不肯,因該會報警處理

謝謝各位大大看完我事情的經過,如果是你/妳會怎麼做,請給小弟一點指示
感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