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您好 管委會投票單內容可否設計為強迫中獎形式 我們管委會提供的投票單上面只有 管委會擬調漲管理費每坪費用 1.調漲每坪10元 2.調漲每坪15元 卻沒有同意調漲管理費與否的選項 這樣是否變成單一選擇題了? 所以這樣是否合乎相關規定?請有法律背景的大大提供寶貴意見及條文,謝謝了 只想請教有建設性的答案,無論法條規定是否合乎我期待的,但抒發個人想法的,就不需回覆了,謝謝各位
sjsmit82b wrote:各位大大您好管委會...(恕刪) 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如果想調整管理費必須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要有住戶至少3分之2以上的人出席而出席人數中有4分之3以上同意才可以調漲管理費如果未經由區分所有權人大會決議確認前,對於住戶就不生拘束力和強制力你不去就解決了不然你去了不投票也行喜歡自己寫3.不同意也可以都和你投反對票意義一樣反正都是"不同意"一票..重點是出席的人數和同意的人數要達到規定不同意的人數不重要..而且他定2個數字..基本上就是想讓10元過關因為要達到人數同意一個上漲的數字很難只好寫成這樣..讓大家去選數字小的來騙選票
swabber wrote:可向當地市府投訴管...(恕刪) 其實換的角度來看1.漲價2.砍福利(省管委費)不管是保全.垃圾車.公設使用..花的到錢的就砍.在不行連電梯都砍掉不使用不保養.砍到收支平衡就對了自己選吧
黑羽斷翼 wrote:如果想調整管理費必須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要有住戶至少3分之2以上的人出席而出席人數中有4分之3以上同意...(恕刪) 以我所知樓上這位大大說的~是社區初建立時基本條款可是管委會有正常在運作的通常都會修掉這一條因為門檻太高了~會造成社區很多東西都沒辦法修改運作回歸樓主問題一切問題還是得看各社區的規約如何規範管理費的調整這是社區自智的精神所在如果貴社區規約沒有明確規範可參考公寓大廈管理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