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社區消防通道被堆放物品的處理方法

請教一件事情:
社區管委會找廠商施工,工程資材堆放在消防通道30多天了。我一在要求管委會及管理中心要求廠商移除該處的物品,並依社區的管理辦法處以罰款,但是管理中心和管委會完全置之不理。請問我可以告管委會嗎?向那個單位提告?引用哪些法律條文?

請教社區消防通道被堆放物品的處理方法
請向各縣市消防局檢舉
拍照跟1999申訴很有用,馬上管委會就清除了
謝謝建議。日前第一階段工程結束,堆放的資材使用完畢,暫時暢通。第二階段開始後,如果再度堆放,我就直接檢舉。

但是我很好奇,管委會和管理中心縱容違法,只要沒有造成傷亡,主委和總幹事就沒有刑責嗎?
bytsui wrote:
社區管委會找廠商施工,工程資材堆放在消防通道30多天了。我一在要求管委會及管理中心要求廠商移除該處的物品,並依社區的管理辦法處以罰款,但是管理中心和管委會完全置之不理。

管理中心和管委會欠錢沒給,廠商就沒移走?
你也管過頭。
cougar2015 wrote:
管理中心和管委會欠錢...(恕刪)

如果突然發生火災要救災 消防人員還要來清理通道 你就不會覺得樓主管太多了
aloha9527 wrote:
如果突然發生火災要救(恕刪)


謝謝大家的意見,也感謝aloha9527大大的支持。攸關社區安危的事情,人人有責。

那個區域,如果是住戶請的裝潢維修廠商臨時放廢棄物,不必等到下班帶走就會被開罰,未繳清前不准再進入施工。但是過去這一個多月,管委會找來的廠商連續違規,情節嚴重到通道不足一公尺,我多次拍照傳給管理中心要求改善,卻得到「如有影響安危,請住戶忍耐」的無理回覆。

我向新竹市政府都發處的使用管理科詢問有何法規可以約束,承辦人建議我行文市政府。市政府將文轉給消保官,消保官說他們處理管委會和廠商的糾紛,但是不介入住戶和管委會的糾紛,於是又把文轉給使用管理科,接這就沒下文了。

第一階段工程結束,該區域暫時清空了。5/1新的管理委員上任,希望會好好監督管理中心。5月下旬第二階段工程開始,如果廠商依然違規,管委會依然不作為,就只好再找消防局等相關單位了。
bytsui wrote:
謝謝建議。日前第一階...(恕刪)


有,管委會有管理修繕之責。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中有寫道相關罰則
這件事情算是結束了。

我向新竹市政府陳情後一個多月,市政府終於發文要求社區管委會依管理條例善盡管理職務。其實5月新一屆的管理委員上任,立即找廠商簽訂施工規範,並要求廠商付保證金,從此廠商將施工物品放得整整齊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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