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樓上小孩跑跳聲樓下得承受(高雄報警無用.報警後警察處理影像)

我們樓上是保母~一個人帶3。4個小孩~明顯她一個己經都帶不動了~還一直帶那麼多

結果是完全放任小孩跑~敲地板製造噪音~反應多次都沒用後~有去請高雄環保局和社會局了解

但都是一付就是不想管的樣子

雖然是白天~但有時我們工作剛好排休在家根本無法休息~像這個月我因為工作加班~整整快一個月沒休假

好不容易排個平常日休息~結果是吵整天~我在家休息比工作還累

之前還因為我多次報警~故意栽贓我們破壞它機車~一直破壞我在地下室的機車也一直四處跟左鄰右舍講我破壞她們的機車

而之後我在地下室的機車一直被破壞而無法停只能停到樓下門口處~並裝監視器~結果樓上發現我有裝監視器~都會故意在監視器前做一些挑釁的動作
晚上雖噪音沒白天大~但都故意半夜到凌晨階段故意製造關門聲~或者大力來回走路製造噪音或掉東西敲東西的聲音





要不要試試打1999 ,好像對警察那邊會比較有壓力。環保局針對的是冷氣之類的吧,人為噪音的問題好像是由警察管,只是都勸導就走了啦。除非有吵到三戶不然連個勸導單也不會開,簽個不知道做什麼的就走了(甚至可以拒簽)請里長和鄰居進來你家聽一聽吧,看看輿論壓力有沒有用吧

臉建議碼一下,不要挑戰法律底線比較好

祝福只會做表面的惡鄰永遠得不到安寧
sj6765
1999打過了~而我監視器都固定的~並不是手持對人臉部拍~一開始也不是拍它們~而是人家臉一直故意對鏡頭擺post~我也沒辦法
sj6765 wrote:
我們樓上是保母~一個(恕刪)

你需要一張因為這情形造成精神傷害及障礙的診斷證明,
去看一下醫生,讓專業來協助身心靈的問題...
貼在大門上,保母應該很快就沒小孩可以帶了。
sj6765 wrote:
我們樓上是保母~一個人帶3。4個小孩~明顯她一個己經都帶不動了~還一直帶那麼多


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
(一)每一托育人員半日、日間、延長或臨時托育:至多四人,其中「未滿二歲者」至多二人
(二)每一托育人員全日或夜間托育:至多二人

你知道還有這個規定嗎?
sj6765
所以你認為能力沒辦法帶到四個~也硬要帶到四個然後都不管放任小孩去糟蹋樓下住戶嗎?
niddle1
他的意思是 你樓上托嬰不合法,你可以依法檢舉啦~
白天人家正常的時間,你這樣檢舉,是我我也當你來找麻煩的,作息不正常的是你又不是他們
當然如果他是晚上這樣吵就當我沒說
冷靜 冷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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