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一下
機車停在自己的停車格內
然後遭到破壞
加上停車位剛好在社區監視器死角
因此照不到全部
向警察報警
警局告知私人土地無法處理
要由管委會處理
管委會告知不處理
也大聲說我的監視器就只照公共區域
並且要我自行解決
每次有發生事情管委會都要住戶自行協商
他們不負責
卻每個月要收管理費
不曉得有沒有人可以幫我解惑一下
管委會是可以這樣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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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85543312
小惡魔新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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