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最近購入一間中古屋,花了200多萬裝修好新家,某日發現他車格上方天花板會滴水到車頂,後方牆面整片都是壁癌,在他調查後才發現是管委會主委在上面蓋了一間溫室種菜,我弟先與管委會抱怨,主委只回會找時間處理,允諾會再調整花灑的水量與時間,隔了幾天車格天花板又漏水,我弟又去找主委,主委以會處理為由拒絕與我弟溝通,我弟一氣之下就上網檢舉,工務局隔了兩周派人過來確認社區確實不當使用,要求管委會必須限期內恢復原狀。
我弟這個社區是都更案,該社區有過半數是地主戶,不少住戶水準極低,很多住戶都把自家鞋櫃放在梯廳,這位主委更是眾多地主戶裡擁有最多支持的人,由於主委種的這片菜圃裡也有其他住戶的,主委在收到工務局改善公文沒打算恢復原狀,竟突發奇想經由分區住戶會議把這塊地方合理化,作法就是把這個溫室設備全數捐給社區使用。
主委擔心自己提這個案會被批,私下找了一位住戶在會議上提案子,我弟得知這個消息也事先集結社區裡反對的住戶們,無奈結果仍是過半數通過這個表決,且整治漏水,去除壁癌及粉刷等皆使用管理費支付,我弟也被視為抓耙子,很多住戶給他臉色看,還對他嗆聲說不喜歡怎麼不搬走,我弟也為了這事被搞到精神不濟。
上星期他二度去函給工務局要求改善,但工務局卻回覆該處已通過社區全體住戶表決做為種菜使用,他們也無力介入,日前管委會已經找人重新粉刷停車場牆面,因為菜圃底下根本沒做防水,我弟判斷未來肯定還會再漏水,有鄰居建議我弟最好先改租其他車位比較保險,請問一般這種情況還能怎麼爭取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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