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wing wrote:
沒有規定 只是要求?(恕刪)
你應該這樣說明
指揮中心所發布之醫療照護機構感染管制相關指引中
關於醫療機構因應 COVID-19 屍體處理感染管制建議,
「五、遺體裝入屍袋後,不可再打開屍袋,且應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
儘速火化或報請地方主管機關核准深埋。為減少風險,建議於
醫院或接體車上入殮封棺後逕送火化場火化。」。
臺灣地理範圍不大,下級機關及民間業者依照上開指引的程序辦理後,
跑完整個程序,所需時間幾乎不會逾24小時,完全符合『盡速』的規範,
當輿論出來之後,
甩鍋中一開始想要甩鍋,表示沒有明定24小時內要火化,
但他卻忽略了指引中所建議的是『入殮封棺後逕送火化』的程序,
而跑完程序所需時間僅需要數小時而已,所以甩鍋中的甩鍋失敗,
才會在事後承認-24小時內火或是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