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978 wrote:因為台灣刁民打完血栓會要求國賠就算沒血栓,也會裝屎要求保險理賠! 本來國家對於嚴重藥物不良反應就可依據藥事法去走藥事救濟的法律程序得到陪償,前陣子一個三十多歲年輕人打完疫苗發生血栓事件,自費了七十多萬打免疫球蛋白才救回一命。不懂就不要亂說,要求陪償不曉得和刁民有啥關係。
shji1234 wrote:另外,據採購合約內容記載「廠商證明其已盡商業上最大努力而仍無法履約者,機關同意不對廠商追償已支付之契約價金」,李雅靜直批,政府竟然簽訂如此不平等合約,日後國內公共工程採購合約,是否能比照辦理? 政府開了先河,看來以後跟政府做生意的人,都可以要求加註這條了 ~~~另外,發現這條記載中,「機關同意不對廠商追償已支付之契約價金」,這樣是否表示,其實政府已經先支付款項給廠商了,所以就算廠商無法履約,也不用退還已經從政府收到的錢了。
yhlin28 wrote:本來國家對於嚴重藥物不良反應就可依據藥事法去走藥事救濟的法律程序得到陪償,前陣子一個三十多歲年輕人打完疫苗發生血栓事件,自費了七十多萬打免疫球蛋白才救回一命。不懂就不要亂說,要求陪償不曉得和刁民有啥關係。 你倒底有沒有看新聞啊???自費七十萬打球蛋白??? 台灣人有那麼老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