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adia wrote:
這牽涉的事情嚴重了。君不見台灣有許多免用統一發票、只收現金的小店?還是稅的問題。行動支付不是技術難,是因為每筆交易都有記錄,小店怎麼避稅?
你講的問題並不是問題,
營業額20萬以內的小店就算已登記營利事業,也可不用開發票,但還是要申報。
台灣pay個人的銀行帳戶就可用轉帳收錢,甚至Line pay/街口綁定金融卡也可轉帳,一堆幾十幾百元的小額轉帳,攤販沒店面沒有招牌,國稅局也不會去查。
必須要一大堆消費者的店面,每月營業額可能超過20萬元以上,又沒開發票,國稅局才會查(輔導登記營利事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