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援李來希先生。去上班途中出車禍,屬因公受傷。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以下簡稱審查準則),第4條明文規定「上、下班,在適當時間,從日常居住所往返上班地點」發生事故導致的傷害,視為職業災害!出門買口罩,發生事故當然算在買口罩這件事上。如果被這種顛倒事非的人士惡搞成功以後所有外派人員都很慘所以必須聲援。
Tramado wrote:聲援一下。去上班途中出車禍,屬因公受傷。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以下簡稱審查準則),第4條明文規定「上、下班,在適當時間,從日常居住所往返上班地點」發生事故導致的傷害,視為職業災害!出門買口罩,發生事故當然算在買口罩這件事上。如果被這種顛倒事非的人士惡搞成功以後所有外派人員都很慘 小心被勞動部找刑事局約談這明明就是併排停車的近因怎麼會跟想上班有關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