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sa_Hsu wrote:
當然還是有正式論文作(恕刪)
論文是得經過專業同行檢驗的,不是光發表
dohan8850 wrote:你的資訊不足這個老外(恕刪)答非所問,pass
Lisa_Hsu wrote:你美國影集看太多了,(恕刪)家裡裝了Netflix後真的看了很多影集
chiashin wrote:在台灣,李文亮很可能(恕刪)法規已講明了相關資訊統一由衛生機關發佈
史刑前的救赎 wrote:李文亮受罰的原因是他確實造謠了來,這篇
他說是確診sars病毒,而當時對這個病毒幾乎一無所知,但唯一確定的就是這不是sars,因為sars的基因序列早就有了
嚴格來說他就是屬於造謠,要知道sars死亡率多高?而當時還未有人死亡,散播這種信息只會引起恐慌和大逃亡。
記住,當時大陸也只是少數案例,對這個病毒包括傳染途徑,傳染方式,速度,都幾乎一無所知,所有問題在研究中,科學研究是需要時間的,即便到現在為止這個病毒傳播還沒完全搞清楚,現在很多人只是在馬後炮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