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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醫師都會被告了。
榮總醫師推「2藥物」也許可救恩恩 挨告造謠獲不起訴理由出爐
案件經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隊受理,認為該醫師在部落格上以「請把耐適恩+紅黴素傳出去」為標題,寫道「新北2歲男童4/13PCR陰性、4/14早上發燒、下午就昏迷,4/15死亡」,涉犯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第14條散布有關流行疫情不實訊息罪嫌。
而醫師到案表示,他是基於臨床經驗推廣這2種藥物,且從新聞報導中得知家屬於4月15日同意放棄急救,才認為當天男童即死亡;檢察官調查也確實有這些報導,難認醫師有散佈不實言論的犯意,此外也查無其他證據,因此認為罪嫌不足、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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