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認證 逕送火化是配合蔡政府政策

這是披著建議外衣的強制
逕送火化
不開放瞻仰

如果儘速可以超過24小時
指揮中心就要明言24小時以上是可容許的,只是要盡速,深埋也是可以申請的
而不是口花花的說實務上24小時內處理,24小時內處理沒有錯

台南去台北往南走當然沒有錯
只是會繞地球一圈
turtlins
台灣第一起疫亡病例的彰化縣白牌車司機,他就是因為火化場趕不及的問題,38小時才火化,彰化衛生局也告訴他法令並無強制規定要24小時啊。
turtlins wrote:
指揮中心的規定是莊人祥說的那樣,
但地方殯葬管理機關「在實務上」是依據24小時內火化。
至於地方機關的「實務作法」,
台北地院也已針對地方殯葬管理機關做出無罪判決

我只想說
對於確診死亡的民眾
你知道有兩個準則嗎?
不開屍袋、不移動另地存放
也就是通常在醫院過往之後
會先暫放醫院的往生室
然後待後續火化時間協調好
直接從往生室送殯儀館火化,不會再進到各地殯儀館存放的空間
你可以繼續糾結沒有24小時的規定
但,從最近協助處理的幾個確診死亡案例
醫院委外的往生室,其實負擔很大
昨天在等車的過程
才和承接的業者聊到
以往一天大約有3-5患者離開
所以往生室的設計大概就是這樣的容納量,最多再加一些備用空間
但現在的狀況除了每天的3-5位患者外
還會有因確診死亡的患者8-10位
如果沒也這些規範、指引
火葬場何必排出晚上11點30、凌晨12點40分這種火化時間
你可以說沒有規定要24小時火化
但在不開屍袋、不移動異地存放的框框下
不立即處理,難道要把過往的患者堆路邊??
還是學某些地方用貨櫃裝??
或者是之前新聞上撥過的....床上躺病人、旁邊堆屍袋???

另外
"染患第五類傳染病之屍體應於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期限內"
期限公告沒?你怎麼都不回答.......
turtlins
是你們一直糾結在「中央有規定24小時內火化」的假訊息吧。我就只反對你們這種編造假訊息的說法啊。你要改打中央為何不明確規定時限,請便啊。只要你們不要繼續編造24小時規定的假訊息,那是你們的言論自由啊。
迷失的缺口
我就是我,哪來的"你們"?? 24小時我沒說過呀....
tgdlyg wrote:
Dwing 你中文有沒有問題啊?
邏輯有沒有問題啊?



防疫指揮官陳時中昨天終於改口坦承,公文所指「盡速」處理遺體就是指24小時內,「只是我們沒有明寫」。儘管民眾懇切表達,多給一點時間與病歿的逝者道別,但是陳時中說,會持續要求地方火化場在24小時內完成,暫不考慮將遺體放置於冰櫃中供人瞻仰。

這一段看清楚再來說吧!!

還是不懂 中心的"要求" 算不算 "強制" ?

tgdlyg wrote:
建議等於強制?
"為減少風險,建議於醫院或接體車上入殮封棺後逕送火化場火化。"
哪裡有錯?


我有說 "有錯" 嗎?

我上面說過了 我個人"支持"24小時內火化的政策 (請自己往上找)

我也說過了, 問題是中心連對的政策都沒肩膀承擔

至於"建議等於強制" 是不是強制?等你身處第一線再來嘴吧!!

tgdlyg wrote:
這不是陳時中寫的吧?
這些都是公務人員寫的,


你小學生嗎?還是沒工作經驗?

主官會親自寫公文?當然是底下的公務人員..

主官是 出張嘴 (想政策) ,公務員是執行

連這基本關係都搞不清楚,還拿"這些都是公務人員寫的"出來丟臉.....

繼續凹啊 !!

時鐘都出來更正說明,還護航個屁!!
JOB HO
這兩個T真的是打落門牙和血吞,一條路走到黑啦!現在1450可能在實驗謊話說100次變成是真的的可能性有多大。
turtlins
你還是一引再引中時、中天編造的假新聞,我已經在87樓貼出6/7記者會陳時中就24小時問題的回覆字幕,裡面根本沒你引的這句話啦。
tgdlyg wrote:
禮儀公司人員有說為了降低風險,
減少接觸屍體表面或體液,
淨身化妝換衣都會省略,
這應該要跟家屬解釋清楚,
或是可以增加費用至少穿好衣服,
而不是家屬簽了名,
就隨便殯葬業者自行處理都沒有告知家屬.
不然哪會發生家屬以為可以祭拜誦經,
卻3小時就被火化的事件.

以目前的規範
不是業者解不解釋
而是只要進屍袋,就不能再開啟做任何的處置
所以,要換衣服、要稍微整理一下....
都需要在病房完成
也就是禮儀業者抵達病房、將往生者移入屍袋後
屍袋就不能再被開啟
規定就是這樣
當然你也可以說這些都只是"建議"
請問...這種風險長官們都沒辦法說清楚了、小小禮儀公司員工能夠評估???

至於病房能不能協助
當病房凌晨0112打電話告訴你
目前正在急救中然後0142告訴你急救無效...最後確認0144死亡
急救半小時要花掉多少力氣?
專責病房裡還有多少人需要照顧?
這時候難道要請醫護人員等等、先幫他換個衣服(其實如果能及時送到他們願意幫忙)
我不想扯到政治
但第一線的實況有多麼的慘烈
我相信不在廚房裡的人不會知道廚房有多熱
民眾不會知道規範、指引、準則
但有些問題就是將帥無能累死三軍
turtlins
哪來的累死三軍?在藍營和你們炒作這個話題之前,地方有喊過因為時限規定造成他們窒礙難行嗎?現在是藍營和你們瞎吵,才造成地方和家屬之間的爭議吧。
迷失的缺口
不要什麼都抹成政治、意見不一樣就歸為藍營好嗎?我只是個社會底層,許多一線反應的執行困境,就算地方政府反應上去了,長官們還是理都不理....
Dwing wrote:
防疫指揮官陳時中昨天終於改口坦承,公文所指「盡速」處理遺體就是指24小時內,「只是我們沒有明寫」。儘管民眾懇切表達,多給一點時間與病歿的逝者道別,但是陳時中說,會持續要求地方火化場在24小時內完成,暫不考慮將遺體放置於冰櫃中供人瞻仰。

這一段看清楚再來說吧!!

還是不懂 中心的"要求" 算不算 "強制" ?


你有去看嗎?
你都是引用中時新聞的報導,
陳時中的說法被移花接木你知道嗎?
"會持續要求地方火化場在24小時內完成,暫不考慮將遺體放置於冰櫃中供人瞻仰。"
這句話出現在幾分幾秒指出來啊?

"暫不考慮將遺體放置於冰櫃中供人瞻仰"這有提到相同的意思,

"會持續要求地方火化場在24小時內完成"
根本是中時新聞自己加油添醋的,

麻煩去看原影片:
3:30
"請大家儘速火化,
那根據地方在火化場的一個要求在24小時把它處理那會比較好."

更前面提到的也是說實務上地方目前是24小時內處理.

哪裡有
"會持續要求地方火化場在24小時內完成"
這句話?
Dwing wrote:
我有說 "有錯" 嗎?

我上面說過了 我個人"支持"24小時內火化的政策 (請自己往上找)

我也說過了, 問題是中心連對的政策都沒肩膀承擔

至於"建議等於強制" 是不是強制?等你身處第一線再來嘴吧!!


染疫最早過世的計程車司機的家屬不是有出來說當時的確沒有規定,
38小時後才火化,
就不是什麼時間問題,
當時量能能處理,
而是目前的防疫規定,
殯葬機關與殯葬業者有沒有量能配合與願不願意配合家屬要求的問題.

柯文哲本來不是說要找地方放棺木,
現在又說不可行,
就說國民黨立委在亂而已,
你若規定一定要多久後才能處理,
若地方無法配合,
殯葬業者不願意配合,
又換另一群人唉唉叫而已.





Dwing wrote:
主官是 出張嘴 (想政策) ,公務員是執行


沒經驗!
政策的細節都是公務員想的寫的,
主官只是檢查或修正,與核准蓋章而已.
tgdlyg wrote:
你有去看嗎?
你都是引用中時新聞的報導,
陳時中的說法被移花接木你知道嗎?
"會持續要求地方火化場在24小時內完成,暫不考慮將遺體放置於冰櫃中供人瞻仰。"
這句話出現在幾分幾秒指出來啊?

"暫不考慮將遺體放置於冰櫃中供人瞻仰"這有提到相同的意思,

"會持續要求地方火化場在24小時內完成"
根本是中時新聞自己加油添醋的,

麻煩去看原影片:
3:30
"請大家儘速火化,
那根據地方在火化場的一個要求在24小時把它處理那會比較好."

更前面提到的也是說實務上地方目前是24小時內處理.

哪裡有
"會持續要求地方火化場在24小時內完成"
這句話?


聯合報
陳時中表示,地方政府在處理遺體時,考量火化場量能,不影響日常工作下,都以24小時原為則,法律上沒有規定24小時內要火化,但有要求要盡速,地方根據排班、火化場量能,盡量在24小時內。

陳時中表示,相較過去要在冰櫃裡處理遺體,不過擔心有洩漏、感控物,因此盡量不進入冰櫃下,因此越快火化越好,以免有任何傳染可能性,雖然這樣對家屬瞻仰遺容有遺憾,當然也很不捨,但還是要綜合考慮,有傳染風險在,既然有規定時間就請大家盡速火化,根據火化塲要求24小時處理較好。

蘋果日報
台南市殯葬業者收到公文,表示台南市府衛生局去年2月25日函文,有關疑似或確診新冠肺炎遺體,「依傳染病防治法第五十條規定,第五類傳染病的遺體應於24小時入殮並火化」。鄉民也紛紛回應「所以是台南市政府造謠?何時要罰300萬」、「所以現在是台南市長問題嗎」、「死在台南的真可憐,畢竟是死忠的。」

影片自己看


陳時中說,實務上地方會考量火化場的負荷,在不影響日常工作下,以24小時為原則,「我們在法令上沒有規定要24小時內火化,只要求盡速,但地方有相關的排班及使用考量,都盡量在24小時內完成」

中心沒要求,地方會自己設定24小時?還全國一致?
全國幾十縣市一線人員同時誤會?
turtlins
87樓有6/7記者會陳時中就24小時問題的答覆字幕,你引的聯合報報導,也都說是「地方根據排班、火化場量能」,你連自己引的報導內容都沒看嗎?
tgdlyg wrote:
沒經驗!
政策的細節都是公務員想的寫的,
主官只是檢查或修正,與核准蓋


所以 你打臉 tgdlyg?

tgdlyg wrote:
這不是陳時中寫的吧?
這些都是公務人員寫的,


這指揮官只負責念稿?
不為所說的,所公布政策負責任?
說個老笑話
主官 :還在處理公文?
小兵: 是
主官 :不要熬夜早點休息.
小兵: (心暖...)

主官 :(丟一份資料) 這報告明早8點,我要開會用 (拍肩)

tgdlyg wrote:
染疫最早過世的計程車司機的家屬不是有出來說當時的確沒有規定,
38小時後才火化,
就不是什麼時間問題,
當時量能能處理,
而是目前的防疫規定,
殯葬機關與殯葬業者有沒有量能配合與願不願意配合家屬要求的問題.


繼續扯啊!

沒要求, 那就照 原本法規走啊!!

沒冰櫃,沒地方是機關單位的問題,不是家屬該操心的事 不是嗎?

拿現在與毒共存來比對去年的防疫?
Dwing wrote:
"沒有規定24小時火化"
"不過還是希望能盡速"
"那以減少這個風險"
"這個部分各縣市 指揮中心"
"有針對"
" 指引跟規範
"那在地方殯葬的管理機關的務實上"
"都還是依據24小時內火化 那"

請問 "依據" 什麼意思你知道嗎?


這很難懂嗎?

傳染病防治法沒有規定24小時,

衛福部公文沒有規定24小時,

記者會上沒有規定24小時,

所以,

你為什麼會認定地方殯葬管理機關實務上的「24小時」,

是「依據」中央的規定呢?

Dwing wrote:
第五條法規 沒規定 要24小時內火化

請問 哪條法規 有註明"務實"兩字? po 出來大家看看啊?



你現在是在混亂什麼?

有誰對地方「實務上」的作法有意見嗎?

Dwing wrote:
會在24小時內火化,就是依據 "指揮中心的指引跟規範"


你又在扭曲陳宗彥的發言了。

我在22樓、60樓都提供完整字幕,

你每次都要對陳宗彥的發言動手腳。

陳宗彥講的「指引跟規範」,

明明是指前面莊人祥講的「沒有規定24小時火化」,

他後面講的「依據」,

是指地方管理機關在實務上訂出24小時的參考規範。

你把兩句話的前後順序顛倒、移花接木,

真是丟臉。

Dwing wrote:
1. "法規" 有指示地方單位,能"務實"自行決定時間?
2.這"依據"的"據"如不是"指揮中心的指引跟規範" ,請問這"據"是哪條法規?


衛福部講「儘速」,

就是讓地方依據各縣市實際狀況去彈性調整,

這很難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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