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cas wrote:
首先行動支付(LINE PAY, 街口, Apple, Google, Samsung, Garmin, 橘子, 台灣pay, 各種有的沒的pay...) 是現有的技術且其實普及率己不算低
樓主意思表達方式有誤而已,但並不是沒常識。
台灣有這麼多的行動支付工具,但實際使用比率有多高??低到讓你吃驚,樓主要表達就是趁這次"機會",用政策鼓勵推廣的方法來提高低迷的行動支付使用率。
樓主意思表達最大的錯誤就是明明要表達一件很正面的事情,只是舉了對岸成功的例子,搞得一堆1450來鬧場,整個歪樓。
但目前全世界行動支付最成功的例子就是對岸,不舉這能舉甚麼例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