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是參加比案,來來回回數十次,2~3個月,是非常正常的,業務接案就是憑本事
2、若是已經進入合意,但未到合作階段(意思是本來有多家在洽談,到後期但未開標前,剩下2~3家),最後因為設計理念不合,沒有簽合約的前提下,不用付錢,就算有簽,也不用付,因為可以找到太多理由,指出設計不符,不能滿足工程要求(各位不要想太多,這裡是台灣),一般來說,廠商若是一直被找碴,大概也知道自已沒有希望,也不會白目繼續下去
3、製造業在工廠,哪一個不是比案、提案2~3個月,最後設計與價格優勝出線;或者已有穩定配合的建築設計公司(通常也跟政府單位不錯,送件、遞件才快,這也是大家都知道的)
照樓主的簡短說明,感覺好像是買房不找設計團隊統包,而是只找設計師出圖,然後自已發包。而案中的建築師也以為可以賺外快,所以也認真的畫了圖,其中可能一堆不熟的,也有找其他技師,花了一些費用,不過...........小弟以為,只是提案與概樣,不可能要花錢的,因為都還沒成行,何來真正請技師簽驗呢?
只能說,遇到臉皮厚的人了!
lisun wrote:
不好意思 工作繁忙
...(恕刪)
樓大覺得報價單的項目不合理能理解
樓友們對建築師收費標準也有很多誤解
以下簡單的說明
1.建築師(建築設計業)不是慈善機構,有實質工作當然要收費,律師諮詢要費用、心理醫師諮詢要費用,建築師評估諮詢繪圖為甚麼就可以不要費用,就像你去醫院看病掛完號付了錢然後看完診醫生跟你說沒病,你覺得可以把掛號費要回來嗎!?
2. 這案問題出在,建築師當初有沒跟樓主說好收費方式,即使口頭允諾,當然也算,如果完全沒提到收費方式,基本上這位建築師有很大問題,也不該跟樓主收費。
3.建築師收費方式不外幾種,依工時雜費、依工程造價百分比、依面積單價、依議定總額...等,若是依工時雜費來看,所以單就這些項目來看也沒很離譜,有樓友說這是工時不是設計費,其實設計費只是這個專業工作內容收費的總稱,所花工時當然是設計、繪圖、印圖、雜支,當然可以多少員工做了多少時數及健保、房租、水電來計算(但一般僅列到員工時數及附加管理費),除非你覺得這些人的這些工時是在聊天、打怪、刷副本,那他就不是設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