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這位建築師當我是凱子嗎

我的看法是你們之間是不是有委託關係存在。這個委託關係何時告知中止?
工作是否已因委託關係開始進行?也因告知而停止。

什麼是委託關係,是業主找建築師協助規劃。
並交付相關文件資訊,供建築師評估設計內容。
建築師也依據資訊,規劃提供圖説供參考。

沒有合約,是建築師的錯。
所以以後一定要事事找業主做簽認動作。

因為太多的案例顯示,這種委任關係是多麼薄弱。
身為設計者識人眼光如果不強,至少要自我保護。

業主們千萬別覺得囉嗦,或是煩瑣。
沒有信任的合作,工作就可以被當做是看看圖喝茶聊天。
不喜歡,單方面直接中止也可以。
業主收到帳單才覺得這需要付錢喔?

所以以後一定得先簽約,先收款再作業。
當個要錢的設計者至少還可以養員工。

事務所還能生存下去。

只是很可惜的是,見錢才辦事的關係,
一般來説,產生不了真正好的作品。

助產士幫不了忙,小孩生一半的時候,爸媽還沒付錢呢!
難道這就是社會現實。
以前任職營造廠,曾經業主就拿了份圖面要求估價,近二億元的工程預算,花了二星期的人力、物力,委託估算公司計算數量、製作估價單,打電話請廠商報價、傳真列印費用等等,(有時圖說還得去跟建築師購買),最後業主一句預算不足暫停發包,建築師照領設計費,營造廠(還不只一家)連一毛半元都沒有!

類似這種案件大致上億小如百萬元多如牛毛,但營造廠如何去跟業主請領估價費用?就算是投標公共工程亦同,甚至還要負擔押標金成本跟瞭標費用,業主雖然後來沒興建(亦未申領建照),但認為該付費給建築師設計費用,卻覺得營造廠估價免費是理所當然,最多說聲謝謝或抱歉,所以這整個機制上,如果業界所說的總歸一句:「業主最大」!付錢給你是看行業,不是看付出成本的啦!
我想到有沒有可能,我只說可能

這位建築師並沒有開事務所,或是原來是在別人的事務所上班,或是有建築師執照沒有執業
聽了樓主友人的介紹,在加上樓主友人可能認為與樓主關係很好案子一定會成
所以要這位建築師特別成立一個工作室,請了幾個人專門幫樓主規劃廠房


來回討論修改了四、五次,照樓主的說法非正式討論,就是泡茶聊一聊要做什麼之類的
中間因為樓主朋友介紹的關係,所以建築師也沒有提出收費問題,認為一定會成案
來回過了三個月設計圖完成了,可是樓主不滿意或是一開始本來就是在評估而已,是朋友太熱心積極
或是其他原因不蓋了,樓主想說是朋友介紹的也是要付點車馬費,這時才開始詢問要多少錢
因為事情結果與當初預期不符,建築師又投入人力物力單作這案子,所以天真的將所有開銷都列出
結果就變成今天這個討論串!


以上純粹個人想像!如有雷同恕純屬巧合~
PDA&MAC新手 wrote:
我想到有沒有可能,我...(恕刪)


看到你這樣說讓我也覺得~~~

這位建築師並沒有非常專業,或是原來是在別人的事務所上班,可能自己剛出來接案子
聽了版主友人的介紹,因為一個案子接下來很多東西都要外發,所以有自己不能完全控制的成本產生
加上後來案子因為某些因素取消...所以...

所以...就是...2個外行!!!

以上純粹個人想像!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小弟倒是很好奇,到底是不滿意建築師的哪個部分,畢竟都修改三個月了

那假設,如果雙方討論修改這個建案,花費了三個月的時間

就因為【樓主私人問題】,而必須停工而終止雙方合作關係呢??

那建築師花費的時間、金錢和勞力,全部自己吃下來嗎??


畢竟一個大型建案,總不可能因為不滿意一個建築師所設計的,就不蓋了吧?

難道沒尋找其他建築師繼續執行計畫中的建案嗎?

個人還是傾像樓主的問題比較多
樓主很多疑點都沒有說明,造成大家只要邏輯正確,通通都有理。實在沒什麼意義!
以下僅就業者三個月來的部分做檢討,建築師的部份前面也有很多人提過,不在累敘。

1.如果業者當初有表明,目前是招標階段,要取哪一家還不知道,這樣一來人家要出人力去規畫也有個底,將招標階段的費用會貫到投標的費用去,沒拿到案件虧損也不會那麼大。

2.如果在沒說明是招標階段,與建築師建第二次會面時,就應該主動表明您的想法,或主動告知對方業者意向。

3.測量資料交於他人時,這項就要進入實質規劃設計階段,所發的人力就要密集作業,更要確認是否要他人來做,不至於您的基地測量資料交於不確認的人來做吧。

4.前三階段,若不想讓他人來做,就要及時主動告知,如果規畫設計所發的時間1、2個禮拜,所發的費用也僅止幾萬塊錢,人家也不好意思拿幾萬塊去跟您請款。

5.雙方見面五次,見面所談的內容應該不是僅止於泡茶、聊天之類,既使是泡茶、聊天也要表明您的意向,讓對方有心理準備。

6.錯過一、二、三、四、五次會面,業者沒有主動提出,漫長的三個月所發的人力、物力決非投標階段所發的人力可以比擬的,投標階段也只有幾個禮拜而已,您的投標階段居然長達三個月,效率未免比公家機構慢了數倍之多,這也太離譜了。

7.當您已決定要取用哪一家來設計時,這時就要主動告知對方即刻停止一切的動作

8.您沒有主動提出停止,相反的想看對方的設計圖設計得怎樣,等人家設計圖全部給您看後,三個月過去了再告訴您人家您不喜歡此設計,令人覺得業者是財大氣粗。

9.您認為人家給您的請款明細表,是因寫不出成本才亂寫的,那我請教您,要怎麼寫才是您滿意寫法有沒有去跟人談過呢?沒要跟人簽合約,沒主動告知人家停止一切動作,還等人家圖全部畫完再來不要,在請款明細表挑三揀四的,我不就不知道這三個月您們所談的內容到達多深入的情況,又修改了多少次您不滿意的圖。

10.此請款單人家有沒有折價的空間呢?當然有有沒有誠意跟人家去談呢?還是一幅業主老大心態,您要來跟我談,或許尚未知道您的意向前,人家委曲求全您是業者,但現在您的意象表明了,您就不是業者了,同樣早表明不就沒事了嗎? 但從本文裡您的回應,仍然可以看出是業者的態勢。

以上是我看您的請款單及回應對業者所做的評論,若有得罪,尚請見諒。
lee0922422768 wrote:
以下僅就業者三個月來的部分做檢討,建築師的部份前面也有很多人提過,不在累敘。

1.如果業者當初有表明,目前是招標階段,要取哪一家還不知道,這樣一來人家要出人力去規畫也有個底,將招標階段的費用會貫到投標的費用去,沒拿到案件虧損也不會那麼大。

2.如果在沒說明是招標階段,與建築師建第二次會面時,就應該主動表明您的想法,或主動告知對方業者意向。

3.測量資料交於他人時,這項就要進入實質規劃設計階段,所發的人力就要密集作業,更要確認是否要他人來做,不至於您的基地測量資料交於不確認的人來做吧。

4.前三階段,若不想讓他人來做,就要及時主動告知,如果規畫設計所發的時間1、2個禮拜,所發的費用也僅止幾萬塊錢,人家也不好意思拿幾萬塊去跟您請款。

5.雙方見面五次,見面所談的內容應該不是僅止於泡茶、聊天之類,既使是泡茶、聊天也要表明您的意向,讓對方有心理準備。

6.錯過一、二、三、四、五次會面,業者沒有主動提出,漫長的三個月所發的人力、物力決非投標階段所發的人力可以比擬的,投標階段也只有幾個禮拜而已,您的投標階段居然長達三個月,效率未免比公家機構慢了數倍之多,這也太離譜了。

7.當您已決定要取用哪一家來設計時,這時就要主動告知對方即刻停止一切的動作。

8.您沒有主動提出停止,相反的想看對方的設計圖設計得怎樣,等人家設計圖全部給您看後,三個月過去了再告訴您人家您不喜歡此設計,令人覺得業者是財大氣粗。

9.您認為人家給您的請款明細表,是因寫不出成本才亂寫的,那我請教您,要怎麼寫才是您滿意寫法,有沒有去跟人談過呢?沒要跟人簽合約,沒主動告知人家停止一切動作,還等人家圖全部畫完再來不要,在請款明細表挑三揀四的,我不就不知道這三個月您們所談的內容到達多深入的情況,又修改了多少次您不滿意的圖。

10.此請款單人家有沒有折價的空間呢?當然有,有沒有誠意跟人家去談呢?還是一幅業主老大心態,您要來跟我談,或許尚未知道您的意向前,人家委曲求全您是業者,但現在您的意象表明了,您就不是業者了,同樣早表明不就沒事了嗎? 但從本文裡您的回應,仍然可以看出是業者的態勢。

以上是我看您的請款單及回應對業者所做的評論,若有得罪,尚請見諒。
...(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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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應該是覺得請款單''明細名稱''有問題吧...

通常會收到這種請款單的業主有兩種:其一建築師想削你當你是凱子,但是削凱子的報價單不會是這樣;另一種就是澳客,所以版主你就是澳客!不用懷疑,這在台灣一堆。
試想找律師詢問法律問題,一小時至少5000元起跳,那你他媽的為什麼找建築師諮詢兼畫圖,建築師不可以跟你收錢,不用人事成本嗎?不用租賃成本嗎?畫圖作設計不需要成本嗎?所你找醫生問診也要錢如果沒健保,那要花多少錢?為什麼所有服務諮詢到了建築設計這一塊就如同屁!板主要不要撒泡尿照照鏡子,你就是標準的台灣人。
我想你一定沒付錢也不想付錢,所以貼請款單來靠背取暖,看起來贊同與吐槽的都有。敬告板主及各位覺得畫圖做設計不用錢的的網友們,如果各位覺得不論是設計師或建築師畫圖做設計,都不需要花力氣,所以不可以收費,那就自己設計,然後自己包工程發包找工點料,看結果會怎樣。不然去考建築師自己開業接案,你就知道為三小要有請款單了!
話說回來,各位去酒店消費敢白玩賴帳嗎?我想多數不敢因酒店的背後你永遠不知道有三小在等你。那輪到建築設計服務業時,趕羚羊咧你他媽的就敢,這跟白吃白喝或甚至白嫖有三小差別,自己是次等公民不要裝一副受害者的樣子,何況你個澳客又沒付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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