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少哥 wrote:
合約應該在開工前應該就已經訂好了,現在才去加規範,會被營造打臉的!!!恕刪)



我覺得被人打臉並不可恥
可恥的是打臉後還無法成長
用正確的態度去解決事情
謝謝大哥您的指教

資質愚昧的我認為
法律或合約是基於一種合情、合理和合法的精神
盡量再天平兩端達成一種平衡

合約不會要你做出一件瑕疵品
就算合約沒規範到的品質
在法院判決也應該算數
營造廠蓋出一間危樓算正常的?只是因為合約沒規範?
被營造廠打臉?現在那一間營造廠敢這麼霸道的?
或是我的邏輯思考出了問題?

我覺得叫第三公證單位鑑定是比較正確的方法
用專業去解決問題
我們都是鍵盤高手
鍵盤高手A說:用無收縮水泥修補。
鍵盤高手B說:全部打掉重作或解約。
鍵盤高手C說:....
這個就跟傳統工地那些二三十年經驗的老師傅一樣的工作態度
我以前都是這樣做的啊...
我覺得這樣做比較好啊...
一樣的道理
沒有標準施工法
沒有科學的數據
只憑...老子蓋的房子比你多、老子做了三十年了
你讀幾年書懂個屁

而且我覺得解決一件事情
往“可行性”或標準作業程序去做
誰可以去判斷這房屋的結構是否破壞或折損
破壞的部分該如何去補強
叫我看幾張照片判斷嗎?
叫無聊的路人甲?
叫01超級鍵盤高手下結論?
不要讓自己處於高風險及資訊不平等的立場

想問一下樓主在這工程與所有建築相關公司是否有合約關係?
如有,可找專業的建築顧問處理合約問題
另外建議樓主先找第四方專業的建築顧問查看一下結構、施工方面
錢還是要給的
如果你問施工商
他們大可以用最便宜的方法做得好看
但對結構實際上未必有改善
反正你不懂
不然你有錢沒命享.......

另外、監工也是很重要
不要打算自已做監工

對於現代RC結構的建築
如果有結構問題
絕大部分都有補救方法
但不一定便宜又或值得
重建可能是更好的選擇
樓主已經被01這些6X層樓,還在往上蓋的樓給嚇傻了!不過是貼了幾張照片,馬上轟動武林、驚動萬教阿。大家一定都很好奇,是哪個天才營造商蓋出這種房屋?
我是苦主,感謝大家的建議,我會參考作為後續解決方案

補充一下,我的狀況是自己找建築師設計,拿圖找營造估價發包施工,最後選擇的營造還是01上的網友介紹的,談了很久,也看過案場(那時我也還不是很懂,沒看很細),覺得好溝通才選擇他的

我看了大家的回覆,覺得這次灌漿失敗的原因,應該是保護層不足,加上落水管擋住,再加上用樓梯料(坍度14)灌漿,又搗實不足。大部份的缺失都在樓梯四週,包含柱子,電梯牆,外牆,其它區域好一些。

已把狀況告知建築師,他會找結構技師討論該如何處置

保護層不足 - 我目前的柱子都有風險,因為在做模板和鋼筋綁紮時我就發現,請營造加間隔器,牆壁後來有放,但是柱子已封模沒看到加間隔器,我一再提醒要注意保護層,營造老闆都一直說沒問題,結果就是問題很大

柱內落水管-那是2"管,施工時我有向建築師確認,他說是可以的

開工以來,一直陸續出問題,地基完成時發現柱位偏移,廁所地板沒有降板...

最大的問題應該是營造老闆,沒有派專業的工地主任,自己來看的又不夠勤,連鄰居也在罵管理差,我要再評估該如何進行下去

我這個血淋淋的慘案,也給後續要自建的人當做警惕



rudolph13 wrote:
我覺得被人打臉並不...(恕刪)
我是苦主,感謝大家的建議,我會參考作為後續解決方案

補充一下,我的狀況是自己找建築師設計,拿圖找營造估價發包施工,最後選擇的營造還是01上的網友介紹的,談了很久,也看過案場(那時我也還不是很懂,沒看很細),覺得好溝通才選擇他的

我看了大家的回覆,覺得這次灌漿失敗的原因,應該是保護層不足,加上落水管擋住,再加上用樓梯料(坍度14)灌漿,又搗實不足。大部份的缺失都在樓梯四週,包含柱子,電梯牆,外牆,其它區域好一些。

已把狀況告知建築師,他會找結構技師討論該如何處置

保護層不足 - 我目前的柱子都有風險,因為在做模板和鋼筋綁紮時我就發現,請營造加間隔器,牆壁後來有放,但是柱子已封模沒看到加間隔器,我一再提醒要注意保護層,營造老闆都一直說沒問題,結果就是問題很大

柱內落水管-那是2"管,施工時我有向建築師確認,他說是可以的

開工以來,一直陸續出問題,地基完成時發現柱位偏移,廁所地板沒有降板...

最大的問題應該是營造老闆,沒有派專業的工地主任,自己來看的又不夠勤,連鄰居也在罵管理差,我要再評估該如何進行下去

我這個血淋淋的慘案,也給後續要自建的人當做警惕



rudolph13 wrote:
我覺得被人打臉並不...(恕刪)
rudolph13 wrote:
我覺得被人打臉並不...(恕刪)


基本上從你的發文來看你應該有些背景知識
但你現在就已經叫第三公證單位鑑定根本錯誤的方式
一般會搞到第三方公證單位出面已經上法院階段是很後面的事了
對於現況完全沒有任何幫助
怎麼說
危樓跟工程缺失的差異非常大
鑑定單位如評估非危樓僅列缺失
後續處理方式就很簡單
只會依照物品需修補的單價出示報價單
法院會再去判決以原價或是幾倍價格來給受損部分做為修繕的依據
除非樓主本身就非常有錢不然這一拖可能已經是一年半載的事情了
好再來如果被判定是危樓
樓主現在就要去承擔後面的風險
原營造大不了就跟你終止合約而已
這個爛攤子誰來收拾??

光就那幾張照片來說我個人見解是缺失非危樓
就連柱內放管這件事情你根本也奈營造無可奈何
一般營造會那樣做就是機電圖裡頭怎麼畫營造就按圖施工而已
如果業主方未去將建築水電整合
很抱歉你到法院你要告營造你根本占不到任何便宜

樓主本身是業主不是隔壁在施工造成的損壞
所以業主現在應就缺失部分開立缺失單
然後現在誰可以給你去判斷房屋結構的破壞折損??
對於結構上有疑慮部分可以請原設計結構技師釋疑蓋章
並發文給營造廠做後續處理
所以我很難理解現在找第三公證單位的意義在哪??
難道你舅媽會比你媽還了解你??
不是你邏輯有問題是你事情處理的順序有問題

在萬年營造合約裡工程監督裡應該會有寫到
乙方如未依甲方指示改善,配合事項未於期限內辦理完成,
甲方得停止計價或順延該期工程之請款或展延票期。
甲方並得僱工代為施工,其工資及材料費均按時價X倍....等等等。

過於理想化的態度只會讓你處於高風險及不平等的立場
以上

這種灌法我也不能接受很明顯是工班沒有搗實
龍隱牙 wrote:
1.你說的施工方法...(恕刪)


其實這都很簡單阿
樓梯板釘蓋...灌漿都直接一次滿上面2隻高週波在電.....

只是施工有時候是需要地利人和
不一定每個預拌廠出的料品質都一樣、而壓送車工人也不是每個都有職業道德
尤其近年來越來越慘....材料是好管難管的就是人
這幾年我換超過10幾家壓送工程行..
不是現場加水加到變湯說不聽就是搗實不濟...常常要求到打起來...
而金錢上的改變....不管是灌米數或者灌坪數...都高於市價甚至對現場工人另發補貼...還是一樣
而合約...根本沒什麼約束力如果是公案還比較好談
私案根本就是在喊芭樂上法院一上就好幾年工程一樣要進行、品質要改善就只能在換人
我從小就在現場工作...從以前手拌灌注我也經歷過
只能說人心思變現在的施工人員會在意品質的不多(職業道德)、現在一堆都是度時等領便當的.....
在建築規範裡面這方面責任都是在營造廠跟預拌廠...相對的壓送工程行沒什麼責任規範
更不用說搗實工責任承擔...所以成就一堆亂施工的
所以....地利人和很重要....





adipan321 wrote:
自建的房子一樓樓板...(恕刪)


以前我做公案記得規範是
蜂窩的部分是調配跟混泥土一樣的泥膏下去補
有些是要請專業的補強公司來補強(用藥劑)

另外你模板組立時沒放支承墊控制保護層、而那支排水管照設計應該是要放柱中間才是吧?

缺陷總數實在是數不清

再補幾張當活教材

現場拆模的師傅還覺得灌的不錯啊

我在想像這樣的品質是不是比比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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