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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合併, 丙就是摸摸鼻子自己蓋而已, 沒什麼賺頭
甲跟乙如果巴上了丙, 可以結合, 那就非常完美, 如果丙自己蓋, 那甲乙就死定了
乙地最慘, 地坪太小,又因為形狀不佳連建築結構都撐不起來, 只能蓋鐵皮屋違建
甲-2在這個合併案中, 剛好拿來當建蔽率規定的空地, 相當完美
為什麼一定要堅持自己的土地自己蓋? 就算那地很爛?
大家都一起蓋好,然後換到面馬路的店面, 不是很好嗎? 這個就是土地重劃的原理
我們拿士林文林苑王家來講, 可以跟樂揚建設合併一起蓋, 大家都好. 王家就是死撐著說要在自己的爛地上鈣自己的房子, 你看這樣會比較好嗎? 所以王家的說詞一直不為大眾所採信呀
你堅持要蓋自己的房子, 不要跟人連棟, 那把地賣給丙, 拿了錢另外去別的地方買地不是格局更好?
不要學王家說什麼我就是有感情,就是要死守這塊地, 那只是損人不利己
如果我是丙, 就趕快把房子蓋起來, 然後甲乙就死定了, 一輩子賣不掉, 幾年後只能來賤價求我買
一旦丙蓋下去, 甲乙就沒有價值了; 也不要提什麼建築了
建築的第一個條件是面前道路; 甲不合併; 等於廢地了
臨接綠帶也不是好處, 有的地方規定得自綠帶退縮四米, 有的更要十米
不合併;甲等於是坐著等死
乙自身難保! 臨接道路長度才3.1M
要擔心的是旁邊水溝如果整治加大, 一樣死路一條
就算不整治
現在申請建築都要車位, 車位的寛度是 2.5
你畫了車位, 入口通道 1.2 又怎麼解決?
所以也不用想甲乙合併了, 一樣死
丙如果剛好臨乙地; 退縮了 1.5 公尺當防火間隔
那乙想脫離畸零地更難了
丙如果更狠一點, 留了畸零地保留地
乙想蓋?! 丙開價一坪一百萬, 你再繼續白日夢吧
好好的地, 都快變成死地了,還想著徵收, 自己蓋??
回頭去找丙談談吧
不管怎樣甲乙現在價值最高, 丙蓋了房; 甲乙價值等於零
你還得繳地價稅, 死了還有遺產稅
意思是說, 如果你看上了一塊地想要買, 不要考慮你自己對這土地有哪一點喜歡, 而是要先站在下一任地主的立場想, 如果有一天你因為天災人禍, 或是飛黃騰達, 想要賣這塊地時, 你的買主會拿什麼事情來刁難你
所以, 有很多人買地之前要先看風水, 先看周邊有無嫌惡設施, 就是怕哪一天想要賣地時, 會不會被人家嫌
如果一塊地門前就是亂葬崗, 會不會被人嫌?
如果一塊地正好在馬路大轉彎處(風水上叫做反弓水), 會不會被人嫌?
如果有一塊地, 緊臨變電所, 會不會被人嫌?
如果有一塊地, 正好對著大醫院救護車出來的路沖, 或是消防隊救火車出來的路沖, 會不會被人嫌?
這些地, 為什麼人家不想買, 因為他哪天想賣時, 就是會被下一位買主刁難
假如你現在在01上公開說你徵求買主, 問問有沒有人想買你的地, 你想有人會想買嗎?
除了丙之外, 沒人會想買的
因為坦白講, 你的地完全沒有吸引人之處.
真的, 趕快跟丙合併, 不要堅持保留土地自建了.
你這塊地絕對是祖產留下來的, 不是自己買的, 因為如果是你自己買的, 那我真的要嘲笑你完全沒有眼光
不要拘泥於傳統觀念, 說什麼祖產不能賣
如果是把祖產賣了, 錢拿去享受花光, 我們是要譴責. 如果是把祖產賣了, 拿了錢去別的地方買另外一塊地, 這個不能說叫做賣祖產, 這是可以鼓勵的行為
丙如果壞心一點, 就是趕快蓋起來把你卡死, 你會被卡一輩子(甚至卡上一百年, 到你的下下代都不能解套)
如果要賣給丙, 價格談不攏的話, 可以用合建的方式, 蓋好後你把分到的地主保留戶給賣了, 錢拿著去別的地方買一塊格局更好的地
撐下去, 只看到壞處, 完全看不到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