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裝璜達人關於 內政部的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請教達人:

內政部的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https://www.cpami.gov.tw/%E6%9C%80%E6%96%B0%E6%B6%88%E6%81%AF/%E6%B3%95%E8%A6%8F%E5%85%AC%E5%91%8A/30-%E5%BB%BA%E7%AF%89%E7%AE%A1%E7%90%86%E7%AF%87/10440-%E5%BB%BA%E7%AF%89%E7%89%A9%E5%AE%A4%E5%85%A7%E8%A3%9D%E4%BF%AE%E7%AE%A1%E7%90%86%E8%BE%A6%E6%B3%95.html

第九條 室內裝修業應依下列規定置專任專業技術人員:
一、從事室內裝修設計業務者:專業設計技術人員一人以上。
二、從事室內裝修施工業務者:專業施工技術人員一人以上。
三、 從事室內裝修設計及施工業務者:專業設計及專業施工技術人員各一人以上,或兼具專業設計及專業施工技術人員身分一人以上。
室內裝修業申請公司或商業登記時,其名稱應標示室內裝修字樣。





請問它上面有規定工班要有室內裝修許可,請問若工班沒有,對工班只是規定? 而無處罰規定? 那是罰工班還是業主?


TKS.

室內設計師不用證照...

但是施工需要有室內裝修執照..不然不能驗收.. 等於是非法裝修
接案的設計公司如有施工登記證(如監工人員),工班沒有沒關係!
但:
施工許可,設計師要在送審圖說上簽章(必須要有登記證)
竣工時技術人員要在送審竣工圖上簽章(必須要有登記證)

無裝修許可 罰處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
或室內裝修從業者!

設計師必須要有登記證,不然怎送圖?


chengmou wrote:
請教達人:內政部的...(恕刪)


你把2件事混在一起了

1.室內裝修業應依下列規定置專任專業技術人員
是指 要開設室內設計公司或室內裝修工程公司,需要的乙級證照,只和申請公司有關

2.室內裝修許可,是你的房子要裝修,需要透過建築師去申請的許可證
只和你的房子有關,和工班沒有任何關係

shadow-deco wrote:
你把2件事混在一起...(恕刪)



shadow-deco大大您好:

我了解了...
請問 室內裝修業是無牌的,室內裝修許可 也沒有申請....
施工中,如果被檢舉了,是罰誰?
已施工完,如果被檢舉 是只罰 室內裝修業 嗎?

tks.


chengmou wrote:
施工中,如果被檢舉了,是罰誰?
已施工完,如果被檢舉 是只罰 室內裝修業 嗎?


如同上述,裝修許可是和房子有關

以實際面來說
施工中,如果被檢舉了,通常會有個期限,讓你去補申請
至於找誰申請都沒關係,目前大部分是找建築師,只要房子不要違建,符合法規
期限內補申請應該都不會有被罰的問題

至於施工完被檢舉,這就要看檢舉什麼了
如果是檢舉沒有裝修許可證,就莫名其妙了,假設你的房子是在一年前裝修完畢,檢舉人要如何舉證?

但如果是檢舉違建,那就按照法規,恢復原狀,也不會有被罰的問題

以下供參考:

建築法:
第 77-2 條
建築物室內裝修應遵守左列規定:
一、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室內裝修應申請審查許可,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
,經內政部認有必要時,亦同。但中央主管機關得授權建築師公會或
其他相關專業技術團體審查。
二、裝修材料應合於建築技術規則之規定。
三、不得妨害或破壞防火避難設施、消防設備、防火區劃及主要構造。
四、不得妨害或破壞保護民眾隱私權設施。
第 95-1 條
違反第七十七條之二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者,處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
或室內裝修從業者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或補
辦,逾期仍未改善或補辦者得連續處罰;必要時強制拆除其室內裝修違規
部分。

室內裝修從業者違反第七十七條之二第三項規定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
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勒令其停止業務,必要時並撤銷其登記;其為公
司組織者,通知該管主管機關撤銷其登記。
經依前項規定勒令停止業務,不遵從而繼續執業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其為公司組織者,處罰其負
責人及行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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