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大家,近期購入一棟老房子,大約在民國30年建造,購入時有土地的權狀但無建物權狀,經查詢網路資料,知道可以設定補辦保存登記,但詢問了地政士的結果,告知如果是磚造房屋就無法繪圖,我進入地政系統繪圖軟體,確實只有RC或者鋼構以及涼亭可以申請,裡面並沒有磚造的選項!晴天霹靂,這是否代表我這老房子無法做保存登記?還是有其他方法可以作業呢?請大神們給我一些建議讓我可以有些方向,感謝大家!補充:房屋稅籍.水費電費.門牌號碼等,均有相關繳納與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