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前輩,
社區型透天一樓停車空間若原本設計是開放式(如案1)
那案1的紅色區域是否可以自行增設戶與戶的圍牆(如案2的黃色區域) ?

社區型透天一樓停車空間規劃
我記得是不行
不過這裡是台灣
依法不行。

依法需要申請室內裝修許可、或者變更使用許可。

不過,如果你沒有要選總統、或者不怕未來因為過失罪被關,那,不可說...

如果只是要視覺上隔開,有蠻多處理方式的,比方去訂製帆布,以懸掛方式隔開,這個部分有模糊地帶,通常沒人會處理。

法規上是1.2米以上、"固定",要申請許可。

沒做這個動作,未來發生問題,比方消防逃生、或者地震耐震等,

會有責任的風險。

不是一定,但確實有風險。
tdbigman wrote:
依法不行。依法需要申...(恕刪)


請教一下, 可以提供一下法規條文供參考嗎?
另請教一下, 若有法規的約束, 那為什麼案2的可以有圍牆呢?
建築法、建築技術規則

哪幾條?
很多條...

為什麼可以有圍牆?
兩種可能:一種是有合法申請許可的圍牆;一種是沒有申請許可的違建。
找出原始設計圖看看上面是寫停車空間還是走道..
有些原始用一樓室內用停車增加容積後,再封上牆面當客廳做的二工。
這種拿到容積獎勵了再做停車空間就會像案1。 就不可能再封上做"合法"停車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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