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老師遭盤查被上銬逮捕 檢察官:中壢警明顯就是違法臨檢

形於無名 wrote:
看看你們上面幾篇笑死(恕刪)


形於無名 wrote:
我前面才問,如果不盤查,如何知道眼前的可疑人士是否為失蹤人口,沒人能回答,那你咧?你有何高見?


不要在跳針失蹤人口了.........
這麼多天這麼多支持或反對的
那一位支持用"失蹤人口"這個原因可以進行盤查的?

重點是這個理由是違法

別人不計教給警察盤查是尊重
不給違法盤查是要警察守法

認為有問題就不要用後續跳針的方式,激怒對方
直接用不配合盤查帶回就好了

至於怎麼找失蹤人口........god knows
反正警察主要業務不是這個

失蹤人口來源
(一)隨父(母)或親屬離家而不知去向。
(二)離家出走而不知去向。
(三)意外災難(例如海、空、山等災難)。
(四)迷途走失。
(五)上下學未歸而不知去向。
(六)智能障礙走失。
(七)精神疾病走失。
(八)天然災難(例如水、火、風、震等災難)。
(九)其他失蹤不知去向。

1.3.4.8.9
原則上看到警察會主動要求幫助
2.5
看到警察會想跑,就算不跑警察發現也不能帶走(如滿20歲)
6.7
看外觀看的出來,看不出來應該也不太會主張人權

以上剩下未成年的可以在盤檢"抓到"
未成年離家出走要找應該是晚上去八大行業跟網咖找吧.....

至於你說的女警,我有特地去查新聞
有的新聞兩篇
一個是失智婦人
一個是無名女屍

其他說有1000多位失蹤人口
我想應該都不會是外觀看起來正常,談吐不顯怪異,手持早餐要去上班的壯年女性吧

再次說以"懷疑失蹤人口"為由的盤查是犯法
少部分人要計較不代表那部份人要被檢討,不要在跳針要怎麼查找失蹤人口
有人說這位老師長的像外勞,
那如果當事人是位辣妹,
若是警察基於私人原因要這位辣妹的資料也是可以如法泡製嗎?

影片看來就是一個上班族拿包包拿早餐走路要上班,
警方是怕說人家像外勞被告嗎?
不然盤查理由很怪啊?
那管區是多大?
公共區域出現陌生人不是很正常?
外地人都不能來上班嗎?
外地人都不能來找親友嗎?

查失蹤人口?
當事人看起來就是走路要上班的人,
又不是在特殊地點出現或是公園閒晃的人,
這也蠻奇怪的.

以安全來說當然警察可以任意盤查是最保險,
問題是會有擾民與警察可能濫權,
所以才有相關規定.

應該先去瞭解盤查這項是不是有列為考績?
就本案來說以畫面來看感覺是柿子挑軟的吃,
沒想到竟然是硬的.
toxin0702 wrote:
不要在跳針失蹤人口了(恕刪)


咚吱咚吱跳針跳針

不然失蹤人口要怎麼查?!
*心灰意冷* wrote:
如果罵法官,你真的很...(恕刪)


====

如果這個法官真的很蠢,為什麼不能駡!
meaning55 wrote:
不然失蹤人口要怎麼查

所以你的失蹤人口就是警察隨便站在街上,每經過一個人就抓過來查是否是失蹤人口,所以說你真的是在跳針,失蹤人口怎麼查,看來你根本不知道,還有有那麼多路口監視器, 警方真要查光這個就查不完的績效可拿了,
hu4852 wrote:
所以你的失蹤人口就是(恕刪)


樓上的跳針王,看到沒有?
配合一下很難嗎 還是以為自己教非洲鼓的 所以高人一等
以後 8+9 也可以拒絕盤查囉 ??
因為 陣頭 也有在打鼓 (還有敲鑼)

我要是那位警察 以後上街巡邏
就算看到可疑的人 我也不盤查了

買賣毒品 ?? 反正我家小孩不吸就好
買賣槍枝 ?? 反正不是我家小孩去火拼就好

去盤查 萬一當事者找媒體 哭爹喊娘的 我又倒楣


時間到領錢 時間到退休
只要警察是這心態
倒楣的還是 老百姓

可是 他們是被逼得 被一些群眾跟媒體逼得

拿出個身分證 很難嗎
被警察盤查很丟臉 ??
weird@ wrote:
Perception


那位少尉可以請警察 伸手拿出自己的軍人證件
這不就好了
LIKE-SEIKO wrote:
配合一下很難嗎 還(恕刪)


標準的鄉愿

配不配合跟含不合法是二碼的事
LIKE-SEIKO wrote:
為自己教非洲鼓的 所以高人一

哪你是認為警察高人一等了,配合是需要的,但要有正當理由,可疑也要正當,不是隨便就是,依你意思不就是無限上綱,警察高人一等的說詞,所有作業沒有所謂高人一等沒所謂丟不丟臉,到是你一直朝這方向解釋,應該是你會覺得丟臉或自覺高人一等吧,所有人都是平等無罪的,所以不要再去自認了,所有作業都有一定sop作業程式,符合就好,但不是你這種無限上綱地自認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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