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金透 wrote:其實財力不夠雄厚的可以"滴精"說穿了要修法還不就是為了人工生殖,另設專法就沒望了對吧。 這個跟是否專法沒關係吧只要同志婚姻合法(無論用哪種方式),女女就可以使用人工生殖了但是男男要靠代理孕母,這個就一定得改人工生殖法,或另立代理孕母法當初人工生殖立法的時候有說,代理孕母會再另立法規範
過客4112 wrote:允許捐贈人:指無償提...(恕刪) 同意 應該要加以規範, 以免衍生問題。 但不贊成只針對同志加以 規範的法律http://www.thinkingtaiwan.com/content/5328
TH2004 wrote:台灣的「人工生殖法」卻將此科技成果獨厚異性戀已婚夫妻,排除所有不在婚姻關係中的人使用,造成許多同性伴侶與單身女性 這個理由和出養機構比較希望收養方父母健全的理由一樣。不能說沒有道理。TH2004 wrote:台灣民法雖然形式上允許單身收養,但目前提供收出養服務的兒少福利機構,多數有明文規定或按慣例限定收養人為合法夫妻 所以我說,同志自己開孤兒院培養孩童來源就可以了,屆時請不要歧視單身喔
科技已經不是問題了...現在日本生物工程已經發展出用老鼠的皮膚細胞的染色體當成精子,成功與老鼠卵子受精。下一步就是人體試驗。重點還是子女的教養,父母的性別會影響子女性向的意志。哈哈!!其實都不重要了...到時男男、女女、男女都可以生小孩。若沒有任何道德上的限制,就真的世界大同了
TH2004 wrote:同性戀已被醫學移除...(恕刪) 1.不需矯正跟正常是兩回事,不需矯正可能代表著不影響或根本無法矯正就好像有的異食癖,喜歡吃沙吃土的,也不一定要矯正,難道就算是正常的嗎?雖然同性戀去病化,人們可以接受這不是病,但要人們認為這是很正常一般的事,是非常困難的畢竟這與生理結構之本能相違2.目前開放同婚領養的國家有多少?真的領養的又有幾個?數據量不夠大的證明,可以當成閒話家常的新聞,但不具參考價值有任何醫學研究論文證明不影響了嗎?要整體社會因為一個不具參考價值的資料貿然實施一個制度?有什麼事嗎?台灣並沒有先進開放到說,好,我們就來試吧絕大多數的人還是會採保守措施,真的證明對小孩沒有不良影響時,才會同意同婚不影響任何其他人,我很贊同但同婚領養影響的是下一代如果沒有任何正式醫學研究論文,我是不可能投贊同票的
如果台灣同性結婚合法化,全東南亞的同性戀者會因為來台同性結婚合法, 伴侶成為台灣公民方便而大量來台但是[ 絕大部分的同性戀者, 會為了享受台灣快破產的健保, 而移民台灣 ]我們要病懨懨, 又吃我們國庫的新移民幹嘛?說難聽點, 會來多少[愛滋病患者], 會有多少患病者傳染給台灣本土人看到反對的人, 因為影響到你們的權益, 影響到你們的理想, 你們是自私的人看到我們國家沒有準備好, 法律沒有準備好, 制度沒有準備好的人, 才是明智的人不要自私自利的為了自己, 才同意同性結婚合法化請為了同性合法化而努力去修法, 去防止有人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