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加強員工教育>南投浪漫滿屋戀愛館

前幾天去住了網路上風評很好的浪漫滿屋戀愛故事館,

因為網路上的圖片真得很吸引人價錢也很合理,

而又剛剛好下個禮拜是自己的生日所以定了日月套房+980的花床佈置套票

到了現場外觀真得跟照片上的一樣漂亮,

老闆態度也很合善,<因為我要開立統一發票請錢,但是不會寫國字的一二三四,老闆很撘心的說我來就好>

整棟民宿有點類似公寓套房那種改建的,但是改建得還OK就是了,

進了房間,跟想像的一樣

房間有兩面都是玻璃的落地窗所以採光異常的好,但是唯一的缺點是他是外面也看的到裡面的那種,所以最後還是得拉上窗簾.

而因為房間本身不大,所以啦上窗簾後是顯得更小了一點,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拉上窗簾後空間變小了,所以我跟我先生都覺得房間險得很悶(十一月下午五點的天氣),

而花了980的花床布置包含了紅酒+兩個愛心花汽球+一個愛心花保麗龍球+很多玫瑰花+很多蠟燭,真得很浪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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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所準備的紅酒很好喝,不苦不澀很香,

最後就在浪漫以及床非常軟的作用,一下下我們就睡著,隔天我們就帶著愉悅輕鬆的心情及愛心花保麗龍球回到台中,

回到台中後重點就來了---本來會給這趟旅行80分的我們瞬間降到59分列入不主動去也不推薦朋友去的原因

回到台中後接到了民宿女性工作人員的電話(以下簡稱工)

工:O小姐嗎?你們是不是有從房間內拿走一個愛心花保麗龍球?(一氣喝成的質問口氣)

我:對阿,怎麼了嗎?

工:那個東西不能拿走,妳們這樣是偷竊竊盜!!!(怎麼第二句就是這句呢??還說得非常非常肯定我們是竊盜)

我:阿!!是喔?!我們不知道耶!!

工:呵(冷笑)~那上面我們就有寫阿.(一副你看不懂中文的口氣喔)

我:(立刻拿起那顆保利龍球..看到了所謂有寫的紙條)...阿..我現在看到了..真的耶..不好意思喔....我們以為那是套票禮附贈了禮物

工:妳們定的套票也才980,你知道那顆愛心就要1500嗎??你們什麼時候可以拿回來?(一副你也不想想你財副多少錢的口氣)

我:(故意轉頭對老公很大聲的說)..老公現在人家問我們什麼時候可以拿回去,因為他說我們這樣是偷竊侵佔的行為.(開始不爽了)

工:對阿!你們快點拿回來你們這樣是侵占偷竊!!

我:算了寄黑貓好了,這樣比較快.

工:沒錯你們這樣比較快,明天早上會寄到嗎?你們這樣是侵占偷竊!(再次一直重複)

我:應該把黑貓應該是今天寄明天到,不然您可以打電話問問看黑貓是不是這樣!!(已經非常不爽了)

工:喔(立刻掛電話)...這段旅程就在這樣的end裡endding


這件事讓我不爽了很久,,也是第一次碰到這麼沒禮貌的女性工作人員!!
或許一開始是我們不對..沒去注意到所謂的紙條..所以就自以為的帶走了東西..
但是
第一,當您一打來時我可是立即的道歉,很且口氣是良好的
第二,當下我也立刻說我會立即還您,畢竟台中到魚池有距離,所以沒有辦法立即就變到您身邊
第三,最後決定黑貓宅及配了以後,您要掛電話也該說聲再見或什麼的,而不是這樣直接掛電話吧?
身為服務業,這樣的口氣跟回應真得很不應該,直接用質問的口氣說我偷竊侵占,那是不是我現在可以說你污衊?難道現在開民宿的口氣都能這麼大嗎?
當下真得很想回他說.老娘我要偷也不會只偷一個1500的東西!!!我何必花2500+980去偷你一個1500的東西?

因為這件事情真得不爽了很久.也讓我跟我先生決定這間目前我們是不會推薦的...而我們也覺得這是我們目前住過服務最差勁一間民宿!!!!(即使一晚980的汽車旅館服務都比較好)

以下附上他所謂的紙條!
<請加強員工教育>南投浪漫滿屋戀愛館

真得不明顯吧??還是我眼睛太打瑞?





這就是國人旅遊的好習慣嗎???
住宿後房間的東西都拿走~~???
這種行為實在不可取!!!
精心的布置~~~980元嗎??看樣子相當超值~~~
不過沒看清楚是一回事!!
趕快還人家~~別被誤會了!!

yu_ping1129 wrote:
前幾天去住了網路上風...(恕刪)

完全不懂 那棵花可以拿的點在那?

看完這篇文就覺得業者沒提告真的是虧了~
都民國101年了
還有人喜歡拿走旅館的裝飾品
還這樣大言不慚...
人家沒告你就該跟人家說謝謝了
到底有沒有法治觀念...
我想請問大家看圖片中覺得那瓶紅酒如果沒有喝完可以拿走嗎? 後面那兩顆氣毬可以拿走嗎?

我個人是覺得可以

所以對我來說那顆裝飾品本身不是房間內的標準配備,而是因為我們加訂的關係而有的,所以他們對我的感受相同於那兩顆氣毬跟紅酒,

但是因為酒喝完了,氣毬太大所以都沒帶走

而我想帶走尚能用的東西,是臺灣人不浪費的習俗,我想各位不用裝的很高尚好像自己沒做過一樣吧?!

而我想這篇文章重點在員工態度,難道現在員工態度就可以用這種興師問罪的態度嗎?

我不怕她告我,要告我還很開心,因為可以把事情鬧更大^^

我希望大家知道他們處理事情的態度這樣!!

再者,今天並沒有否認我沒錯,並且我也道歉了,但他們的態度似乎不得體,不是一個服務業該有的態度,要告就去告,弄得人盡皆知不是更好?

最後,上面三位回覆者,身為員工的你(妮)真的這麼認同自己的服務態度嗎?

不知者無罪,我在法律上站得住腳的,不是嗎?^^

我想我很中立的說出事實,但是看者似乎卻不中立呢^^
yu_ping1129 wrote:
前幾天去住了網路上風...(恕刪)


嗯…只想說一件事情:
法律從來都不是不知者無罪

我昨天騎摩托車,不知道那個路口要二段式左轉,結果被警察開單,也不能免罰啊

ps. 那個氣球的確我也不確定是可以帶回家的,如果要帶回家,也會先問一下櫃台吧


我同意那個員工的口氣不好 (如果真的是照文中的描述),但必竟是自己有錯在先(說不定拿回來,會影響他們接下面的客人?),我應該就算了,而不會post在網路上
如果是我,大概也會產生誤解,覺得那個花球與氣球、花瓣和紅酒一樣,屬於招待性質的東西,可以隨意取用
我不會帶走那個花球(因為根本不喜歡那玩意兒),不過有可能為了好玩把它給拆了.....

對於容易引起誤解的東西,店家應該把說明放在顯眼一點的位置,最好是在招呼客人住進房前先說明清楚注意事項

sake1901 wrote:
不知者無罪,我在法律上站得住腳的,不是嗎?^^
...(恕刪)



不是
yu_ping1129 wrote:
我想請問大家看圖片中...(恕刪)


杯子你怎知道不能拿???!!!

事情都做了~~還在替自己找藉口~~~
偷就是偷~~不問自取即是盜~~
小偷~~~都是如此辯解的!!!

不是自己的東西~~不要強辯不知者無罪~~這種理論只適用三歲小孩!!!

如果小偷上妳家偷東西~~被你發現了~~!!
請問你口氣會好嗎???

為什麼還要要求人家對一個做錯事的人口氣態度好??
真的是....惡人先告狀!!

要鬧大~~請趕快!!!

法律上你一點都站不住腳
沒救了
丟台灣人的臉

yu_ping1129 wrote:
我想請問大家看圖片中覺得那瓶紅酒如果沒有喝完可以拿走嗎? 後面那兩顆氣毬可以拿走嗎?

我個人是覺得可以

所以對我來說那顆裝飾品本身不是房間內的標準配備,而是因為我們加訂的關係而有的,所以他們對我的感受相同於那兩顆氣毬跟紅酒,

但是因為酒喝完了,氣毬太大所以都沒帶走

而我想帶走尚能用的東西,是臺灣人不浪費的習俗,我想各位不用裝的很高尚好像自己沒做過一樣吧?!

而我想這篇文章重點在員工態度,難道現在員工態度就可以用這種興師問罪的態度嗎?

我不怕她告我,要告我還很開心,因為可以把事情鬧更大^^

我希望大家知道他們處理事情的態度這樣!!

再者,今天並沒有否認我沒錯,並且我也道歉了,但他們的態度似乎不得體,不是一個服務業該有的態度,要告就去告,弄得人盡皆知不是更好?

最後,上面三位回覆者,身為員工的你(妮)真的這麼認同自己的服務態度嗎?

不知者無罪,我在法律上站得住腳的,不是嗎?^^

我想我很中立的說出事實,但是看者似乎卻不中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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