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總:號碼可攜移轉費用上限240元
(中央社記者徐毓莉台北六日電)十月中旬將上路的號碼可攜服務,交通部電信總局公告移轉費用上限,行動電話業者提供號碼可攜服務時,移出經營者可向用戶酌收移轉作業費用上限為兩百四十元。
號碼可攜服務是指電話用戶更換提供服務的業者時,可以不用更換電話號碼,仍可繼續沿用原有的號碼,電信總局規劃今年十月十五日起開始實施。
電總指出,行動電話業者與第三代行動通信業務經營者提供號碼可攜服務時,移出經營者可向用戶酌收的號碼可攜服務移轉作業費用上限為兩百四十元。固定通信業務網路經營者提供號碼可攜服務時,移出經營者暫時不得向攜碼用戶收取移轉作業費用。
電信總局表示,將視市場競爭狀況,每年定期檢討移轉作業費用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