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小弟某天 ETC 沒錢了... 管它的.. 反正事後再去補錢就好了, 不會有手續費或罰款!!
過沒多久帳單是來了... 也去繳了.. 不過發現他有紀錄我的通過時間 (這是-定的嘛)
嘿嘿... 好其心就來啦... 假設每個 ETC 的收費站是有校正時間的...
那麼每兩個 ETC 收費站距離是固定的... 用 Papago 查-下就出來了...
於是就可以換算兩地速度!! 挖哩勒...
那 ETC 不就可以抓超速!!

因為那天是各夜黑風高的夜晚... 所以-路定速在 120 (GPS 顯示113km)...
挖哩 ETC 測速還真準... 我在二高就是 113... -高 & 二高路段都有時 106 ... 純-高路段 103...
如果遠通電收哪天不爽... 或政府缺錢時... 把 ETC 資料庫調出來查-下...
我相信是會有意想不到的速度... 與意外的收穫 (我是指罰單啦)..

地點 通過時間 兩地距離 兩地時差(分) 時差換算(小時) 速度(Km/Hr)
泰山北上 0:07:52
楊梅北上 23:47:01 35.8 0:20:51 0.3475 103.0215827
後龍北上 23:18:40 50.2 0:28:21 0.4725 106.2433862
大甲北上 22:59:34 36.1 0:19:06 0.3183 113.4031414
後記:
據說以前民國六十幾年的時候, 台北有一條麥帥快速道路, 從台北到基隆只有南下北上各-...
(後來大部分的路段被拓寬成國道-號, 麥帥道路就縮水很多了!!)
當時並沒有測速照相這種科技... 所以政府就想出一個辦法... 就是在出入口各設定-各收費口...
把兩各收費口的時間調整正確... 當你從入口進去要拿張有時間的票卡... 出口要還給他...
這個時候他會檢查你的時間是否短於他的規定... 若有就判定你超速!!
如果以後 ETC 採用各各交流道就收費... 然後又用這種方式抓超速....
我想大家也不用買雷達警示器了... 警察唄唄也不用抓超速了...
你有種就飆車呀... 保證你就不要提早下交流道... 後面要離開交流道前還是要龜龜開...

(不過 ETC 抓的是 "平均時速", 如果要判定 "瞬間時速" 還是要靠測速槍吧)
這個時候 GPS 就要多-各功能... 那就是計算高速公路上交流道後...
多久時間內 "不能出" 下各交流道... 或者自動上高速公路後就計算平均時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