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大好
日前機車出車禍 小弟請教
1. 車禍權責如對方過失較大 且事發時雙方口頭說各自負責自己損失 為何還要寫和解書(反正如對方反悔警察事故記錄也對我有利)
2. 順便請醫師寫診斷證明(小錢小傷) 可請款自己的商業保險嗎 會有何不良情形
不想請款第三責任險是不想和對方牽扯 怕有不必要麻煩
謝謝
fcu8809 wrote:
寫和解書,建議你去當地區公所,調解委員會提出申請;他們會另外指定時間,並寄出函件給雙方;
若對方不出席,可以直接請警察移送法院處理;若對方肯出席!你可以把醫藥費或者其他要求,一
併於當天討論.
PS:調解會是不需花任何錢,又有第三保證人...比較安心!不怕對方賴帳;
調解過程大約只有15分鐘,所以你要先準備資料,簡單要求敘述;
他們一天要處理很多Case!時間有限.
1.通常都是建議在事故發生地所屬公所申請!
2.對方不出席,也是由委員會送上去!警察機關只是將相關文件送往調解會協助調解罷了!
3.調解過程一定超過15分...不會有人那麼阿莎莉,一進去喊多少錢對方就是拿多少錢出來和解!

傲如風 wrote:
去當地里長那邊寫...(恕刪)
你們當地的里長有這種服務真讚,不知道在台北出車禍家卻住屏東,這樣里長是否會出面?

還是由本人或對方去申請比較妥當,要積極點就是本人去跑這調解申請,
另外,和解書根本不用買,公所委員會會印出來給雙方簽名蓋章!

傲如風 wrote:
去當地的公所調解???
萬一,一個住高雄一個住台北然後在合歡山看雪發生車禍,那請問去哪裡可以和解???
在調解委員那邊通常都是雙方沒犯法和酒才需要去調解委員會處理,而且時間還是公所定的,一定是上班時間,雙方可能都要請假,請里長的意思只是需要一個有公信力的公証人,不然隨便一間派出所也可以寫阿,值班警察就可以當公証了,自己找公正人可以自己調時間和地點和解!!!
另外開板樓主問的是為什麼雙方都已經口頭說自己處理自己的損失了,卻還要寫和解書!!!
先回答你的問題,仁愛鄉公所調解!

這種事情,本來就是要有個公正的場所做和解,
私下解決,那幹嘛叫警察來量?
都有地方調解會了,也視同法律效令,為何不用?
何況,調解和解完畢,調解會會自動將文件送往相關單位做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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