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幫我媽的車換過,流程如下...到驗車口說要換車牌,裡面的公務員說,你的車為何要換車牌,若車牌未毀損,不能辨識,要先繳銷牌照,驗車,再重領牌照....我想...哇咧,這麼麻煩啊,我就牽到旁邊,把車牌拆下來,手腳併用,把車牌折斷,再掛回去....再次牽到驗車口,說要換車牌,裡面的公務員嘀咕說,你把車牌弄成怎樣,一看,變成二塊,二話不說,馬上填單子,驗車,到辦公室繳回拆成二塊的車牌,領新牌(號碼不能選,但能偷看他們堆在旁邊車牌,可略知自己的車號),繳300元,把新車牌掛回去,ok,結案.
癮型人 wrote:請問已經領牌的125...(恕刪) 網路搜一下就有哩 應備證件:個人名義:國民身分證或軍人身分證或僑民居留證。公司行號名義: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公文(公司含登記表)或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證明書。新領牌照登記書2張(須蓋妥印章)。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有效期間應在30日以上)。繳、吊、註銷重領車輛須經檢驗合格外,並檢附原新領牌照登記書車主聯及繳、吊、註銷登記書。收費:機車檢驗費新台幣200元;機車牌照費新台幣300元( 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牌照費新台幣400元); 機車行照費新台幣150元。注意事項:公司行號繳驗之上揭證明文件為影本者,另繳驗該公司、行號最近一期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影本。失竊註銷牌照車輛,應繳驗司法或警察機關領回車輛之證明,註銷時,原牌照未繳回者,應同時追繳。申請牌照須同時繳納牌照稅、燃料費。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有效期間不滿30日者,不得發給牌照。本站無汽車重領牌照業務,汽車如需辦理重領牌照請至臺北區監理所。以上資料板橋監理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