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tbkc.gov.tw/ks/WebForm3.aspx?SN=6185
這是今天看到的一則檢舉事件 from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的網站
檢舉日期是 2010/2/25 上午 09:22:04
檢舉內文提及
"2.10下午5點,重型機車HC63 HX17於博愛路南向方向,一路在快車道行使,任意變換車道,造成其他快車道用路人困擾。重型機車能否行使快車道?"
各位看出什麼端倪了嗎?
政策施行至今, 仍有民眾不知道大型重型機車能(應該)行駛快車道...
甚至交通局的回覆也是踢皮球給警察單位
難道於法有據的情況不能肯定的回覆民眾順便教育嗎?
講到快速道路(國道)開放, 往往有人用 "國情不同" 來搪塞
但實際想想, 我們的處境到底是民智未開還是國情不同?
Julius wrote:
照片顯示該路段標線並沒有限制變換車道(白色虛線)
變換車道何來造成他人困擾? 還是只是因為他是重機?
還是只有汽車能變換車道?
請看清楚重點是在檢舉人質疑 "一路在快車道行駛" 以及最後一句 "重型機車能否行使快車道?" 才是
汽車叫變換車道,重機叫鑽來鑽去.....習慣了被抹黑
另外全國的交通相關公務人員應該都下台負責
民眾反應內容:
2.10下午5點,重型機車HC63 HX17於博愛路南向方向,一路在快車道行使,任意變換車道,造成其他快車道用路人困擾。重型機車能否行使快車道?
官員回答:
您好: 有關詢問重型機車能否行使快車道乙案,查相關規定釋疑係屬市府警察局權責,本局已將本案轉請該局卓處並儘速將查處結果逕復 台端。倘有任何疑問,建請逕向該局局長信箱〈電子信箱:ev10001@kmph.gov.tw〉查詢,如造成不便,尚請諒解。祝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敬上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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