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軟已於6/2退還點數給本人了
所以此事到此告一段落...............END
關於但丁的地獄之旅(Dante's Inferno),其中的一款附加功能(Trials of St. Lucia)
有廣告不實之嫌請求退款,以下是本人欲提交消保官的書面申訴狀
因為消保相關法規並非我的專長,所以如果有人能幫忙補充,在此敬上十萬分的感謝
事件說明:
本人在微軟Xbox360 Live網站上,下載一款遊戲的附加功能(圖01)
http://marketplace.xbox.com/zh-TW/games/offers/0ccf000c-0000-4000-8000-0000454108cf?cid=SLink
該附加功能說明裡,聲稱可以在單人模式裡執行
但事實上,在單人模式裡只能做簡單的試玩(Test Play)
無法獲得該說明裡所提到的獎牌及分數
也無法使用其他的功能(裝備道具、用靈魂點數購買場景道具等....)
因此,基於廣告不實,訴請微軟退還800微軟點數或台幣336元
(圖01)

特別說明::
同樣有網友對官網上的下載有疑問,其原文如下(同圖一)
「Play solo or online co-op with St. Lucia or Dante to defeat combat
Trials for medals and leaderboard scores.」
此段敘述,必須solo也可以獲得獎牌,此句文法邏輯才成立
如果solo至始無法且不可能或得獎牌,那這句表達方式就錯誤了
必須修改成「Play online co-op with St. Lucia or Dante to.....」
換句話說,[英文文法] A or B to C
必須是"A也有可能到C" "B也有可能做到C"
此句文法邏輯才成立
如果A至始就無法且不可能做到C
那此句的表達方式就有欺瞞之嫌了
再舉個例子:
搭高鐵(A)或飛機(B)都可以到高雄(C),這樣固然沒錯
但如果改成
搭飛碟(A)或飛機(B)都可以到高雄(C),那這句話是否有虛偽不實呢?
以下補充其他證據:
補充證據1.
http://forum.ea.com/eaforum/posts/list/438083.page
這是遊戲官網的介紹頁
可以看出他將遊戲執行畫面右上方(Arena、Wave)等字刻意移除
是否有誤導民眾,讓人以為可以在一般模式下執行呢?(圖04)(圖05)
(圖04)

(圖05)

補充證據2.
http://forum.ea.com/eaforum/posts/list/516133.page
這是遊戲官網的討論區
有某位網友(Fayte Nightraid)提問
"But can I play as Lucia? Instead of Dante offline I mean,
thanks so much for the quick reply! "
概略意思是,是否可以用新角色代替原本的角色執行遊戲(他指的是遊戲的主章節)
而底下的網友(Blackxino)他的回應是"可以"
而Blackxino這位網友,很多第一手資訊都是他貼出來的
一般若是非公司內部人員或行銷部門,根本無法獲得這些資訊
該公司是否有刻意利用員工製造假消息之嫌?
陳述1:
依交易之習慣,一般來講,如果該附加功能是針對金會員(付費會員)所提供的
其名稱或說明裡,一般都會做清楚的表示
以下列出兩款附加功能,可看出其清楚的表示,是"金會員"專用,或"多人連線使用"
既然這兩款遊戲可以做到(圖02)(圖03),同樣是微軟提供的平台
為何本人下載之附加功能裡,微軟並未做詳細且真實的說明。
(圖02)

(圖03)

陳述2:
其廣告內容涉及「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
是否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事業不得在商品或其廣告上,或以其他使公眾得知之方法,對於商品之價格、數量、品質、內容、製造方法、製造日期、有效期限、使用方法、用途、原產地、製造者、製造地、加工者、加工地等,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
陳述3: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二十二條:
「企業經營者應確保廣告內容之真實,其對消費者所負之義務不得低於廣告之內容。」
另依同法第二十三條:「刊登或報導廣告之媒體經營者明知或可得而知廣告內容與事實不符者,就消費者因信賴該廣告所受之損害與企業經營者負連帶責任。前項損害賠償責任,不得預先約定限制或拋棄。」
從上開規定可知,微軟所做預先免除責任之定型化契約,其內容為無效
消費者有權基於廣告不實,要求退款。
補充說明1:
有網友提到:連線要有金會員不是通則嗎
當然,如果這個下載包是針對連線使用
那麼擁有金會員固然是通則
但這個下載包同時可以在單人模式下執行
但所有的功能卻都無法使用(並非指多人連線的功能),你會認為這是通則嗎?
一般來講,800點數可以買到一個完整的遊戲了
如果你花800點,後來卻發現,只能試玩,你會不會生氣!!!
將心比心嗎....
補充說明2:
很高興又有網友主動提醒我該補充哪些內容了
該附加功能在4/29放上來的第一時間,我就購買了
在這之前,我也在有在官網主動做功課搜尋資訊,如上面所提兩證據
官網很多資料都是在4/29之後,避免引人誤會,才把遊戲內容做詳細公開的
那為何4/29之前卻不詳細公開,甚至是刻意誤導,是要讓人踩地雷嗎?
另外,版上如果有微軟的人,請幫忙轉達微軟的高層
進行申訴已經是給你們臺階下了,如果你們態度還是那麼硬
或是在調解時,故意放我鴿子
那我可以告訴你,我是不會和某位網友一樣,輕易和解的....
反正你們仗著消費者不敢提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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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更新
我今天已向消保官提出申訴
案件編號:0000226874
另本申訴狀也一併提供給微軟官方,服務代碼:1131258023
5/11更新......
案件似乎移轉管轄到台北市去了(我住台北縣)
看來網路消費的管轄認定,似乎不適用"消費行為發生地"的定義
所以把這次經驗跟大家分享,申訴時,消費行為發生地請選"北市(微軟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