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wearn.com/bbs/topic.asp?topic_id=201712

之前看到板上有人貼這文章 今天放假在家又仔細看完整帖

我發現我今年初開戶時也是文中提到的那種違規開戶

就也沒有先寫什麼申請書 來時也沒有什麼正式的開戶人員

也是假日時間來的 , 雖然我各家幾乎都是這樣 但是滿足自己方便當然也不會說什麼為難人家

但最近因為在大x期貨公司開戶後 因盤中有問題打去問

說收盤後在叫我問她 讓我盤中不能解決導致無法按照節奏下單 讓人不太爽

基本上我認為她可能根本不懂 只會開戶

但我也無可奈何 雖知有許多營業員都很好 但剛好我碰上一個不好的一個

如果要這樣銷戶前我可否按照開戶法規去檢舉或要求賠償
文章關鍵字
求償應該是不可能!!!畢竟營業員也只是讓你的下單節奏+心情不好 不算犯法阿 營業員是靠你的業績吃飯所以你可以做的是 是把帳戶取消不給他賺 或許當你要消戶那天 他就會求你了 線在營業員很競爭 不用看她臉色的 我也是遇過 大不了 我還是在同一體系的公司 開了再消就好 換營業員 真的沒啥大不了的 還可以再談低一點的手續費 和樂不為!!!

LIVE_VIVI00 wrote:
求償應該是不可能!!...(恕刪)


因為我知道軟體部分不可能有什麼有效的動作或求償

所以我才想說針對開戶流程的部分進行
期交所回信囉 說是大x 期貨這樣開戶是違規的

正常程序就跟引用文中網友說的

要先簽申請書過去 , 然後要約工作時間連動業務還有專業開戶人員一起前來 , 講解風險與系統

最後再掛號寄給我帳號資料


以下是期交所人員給我的法規內容

期貨商於營業場所外辦理開戶前置作業應行注意事項

http://www.selaw.com.tw/Scripts/Query4A.asp?FullDoc=all&Fcode=G0101550

一、本注意事項係依據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
業務規則第四十四條第二款規定訂定。



二、本注意事項所稱營業場所外辦理開戶前置作業,係指期貨商因經營業
務所需,受理委託人要求派員至其所在地辦理開戶前置作業。
前項開戶前置作業係指提供開戶申請表格供委託人填寫、身分認證,
收件或訪談,不涉及開戶、徵信之審核。



三、期貨商受理委託人要求派員至其所在地辦理開戶前置作業,應依下列
規定辦理:
(一)期貨商派員辦理本項業務,以經委託人提出書面申請者為限。委託
人出具之申請書內容應含申請日期、委託人姓名、出生年月日,身
分證字號、戶籍地址、通訊地址、辦理開戶時間、委託人所在地、
聯絡電話等資料。
(二)期貨商應設置網頁或專線電話,以供委託人核對業務員身分之用;
業務員辦理前揭開戶前置作業,應配戴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
會製發之工作證、員工識別證且不得拒絕委託人有關業務員身分之
詢問。
(三)開戶經辦人員領取空白開戶文件除於開戶文件控管表簿相關欄位登
載外,應陳報相關權責主管(含開戶及營業主管)簽核後始能承辦
開戶前置作業。期貨商應於辦理開戶前置作業日後三週內,完成開
戶、徵信之審核。委託人終止本項開戶作業時應回收該預先編號之
開戶文件並於該開戶文件及控管表簿註記作廢字樣;未能回收之開
戶文件除應於控管表簿相關欄位註記作廢字樣外,尚需由承辦開戶
前置作業之開戶經辦人員及業務員出具經權責主管簽核之書面說明
,載明開戶文件無法回收之原因,以供日後查考。
(四)期貨商派員至委託人所在地辦理開戶前置作業之場所,以能辦理契
約內容、期貨交易程序、風險預告解說及核對、確認委託人身分、
基本資料之時間地點為宜。
(五)期貨商派員辦理本項業務,應由開戶經辦人員及業務員共同在場辦
理。開戶經辦人員應提供委託人已加註「營業場所外辦理開戶」字
樣之受託契約、風險預告書並核對及確認委託人身分、基本資料,
由業務員作契約內容、期貨交易程序、風險預告等解說後,交由委
託人簽名或蓋章。

4


四、期貨商依本注意事項辦理開戶前置作業,應採行下列控管措施:
(一)期貨商應製作「非營業場所開戶彙總表」,彙總每月開戶情形,內
容應包含開戶日期、委託人姓名、聯絡電話、開戶所在地、開戶經
辦人員及風險解說業務員姓名,並經權責主管(經理人)覆核後簽
名或蓋章,上開彙總表並需按月建置專檔備查。
(二)依第三點規定所開立之期貨交易帳戶,應以雙掛號函證委託人戶籍
地址或社會通念所能接受之確認方式(如委託人提供居住所之相關
文件,足資證明函證作業確能送達委託人者,亦能以雙掛號函證委
託人通訊地址),未能送達及未函覆者,不得將開戶資料及帳號鍵
入本公司電腦檔案。
(三)依第三點規定所開立之期貨交易帳戶,完成開戶手續後,開始交易
第一年內應按月彙整買賣交易紀錄送請受託買賣部門最高主管或總
經理覆核確認,檢視該等期貨交易帳戶交易委託買賣方式、保證金
出入、對帳單分送等作業有無異常情事;本項作業並應建置專檔備
查。

5


五、期貨商應將本注意事項內容納入內部控制制度及內部稽核作業,並報
經董事會通過。期貨商內部稽核人員應逐筆查核開戶作業,並作成紀
錄。

6


六、期貨商因業務需要於營業場所外受理委託人辦理開戶前置作業,依本
注意事項辦理,本注意事項未規定者,依本公司業務規則及其他相關
規定辦理。

7


七、本注意事項經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公告實施;修正時亦同。

awdx1688 wrote:
期交所回信囉 說是大...(恕刪)



真的嗎 那可以求償嗎 玩免費?!
PEACEx wrote:
真的嗎 那可以求償...(恕刪)


期交所的人有回信給我了

說去查了

他回答我這兩種開戶都違規

跟上面提到的差不多

沒有簽開戶申請書 or 業務員自己攜帶開戶書出去開戶 or 沒有攜帶開戶經辦陪同

上面這幾種也都視為  " 通訊開戶 "


可以求償看看了 , 理由是開戶違規 同時未做到風險預告



下面這張是業務員跟開戶人員去找你前   要先簽的東西




然後開戶的時候除了業務員之外  一定還會有一個開戶經辦

也就是說會有兩個人來

這兩個人也都會在你的開戶書上面蓋章   開戶書上面也會標明是 場外開戶



以上就是完全解答了 
期交所規定會越來越多也不是沒原因的~

這種客戶就是非常標準的"袂生牽拖厝邊"...

賠錢了就趕快找找有沒有什麼違規的地方,

想說看能不能讓券商或營業員負擔這筆虧損


不過會賠錢的就是會賠錢, 會一直虧損下去...

因為這是一種慣性, 在沒有改掉這習慣之前,

換券商或營業員, 結果應該都不會差太多~

券商或營業員雖有影響, 但絕不會是虧損主要因素



可憐的大X營業員~

awdx1688 wrote:

基本上我認為她可能根本不懂 只會開戶

但我也無可奈何 雖知有許多營業員都很好 但剛好我碰上一個不好的一個

如果要這樣銷戶前我可否按照開戶法規去檢舉或要求賠償


因為好的營業員不是活不下去了
就是只接大戶了
一般營業員只有會下殺手續費的才活得下去
過去這兩年
領兩萬多的一堆
真的會活不下去

PEACEx wrote:


awdx1688 wrote:
期交所回信囉 說是大...(恕刪)



真的嗎 那可以求償嗎 玩免費?!


開戶的時候錄影存證
真的應該可以玩免費
賠錢可以跟營業員說
你開戶違規
營業員為了生存
你賠的她會全部賠給你


這道德嗎
做這種事
生小孩會多一個屁眼吧

shean9019 wrote:
開戶的時候錄影存證真...(恕刪)


平常當然不會這樣幹

當然會生氣是因為碰到誇張的事情

態度又不是很優的處理狀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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