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遇到這種鳥事..
這互助會是我剛進公司同事拉進去的,
大概的模式是每個月1萬元,每月10號上午10點在公司餐廳抽簽,
然後會頭以E-MAIL的方式通知大家是誰標到,

因為每個月一萬元金額比較大,所以我是跟我同事一個人五千元,
(現在想起來真是好險..損失比較少)
以我當人頭去加入互助會..
第一次跟會時,很幸運的(XD..很不怕死的!?!?)忍到了最後一咖,
也順利得拿到了會錢,賺了點利息..

也因為這樣,大家覺得這個會還蠻穩的,
所以第二次會頭起會時,大家也多拉了一些人進來(有42咖)..
而且外面的人(非公司同仁)也多了起來(當然這些人是不是真的存在,只有會頭知道)
沒想到第二次就出事了...

基於第一次很穩的經驗,而且大家也沒急用錢,
所以每個月10號抽籤時,大家也不到場投標了..完全相信會頭...
也因為這樣所以讓會頭有機可乘..

在某月會頭通知大家的得標信中是某甲這個月份得標,
某同事乙在恰巧路上遇到了某甲(還是電話中揶揄!? 有點忘了.反正說法很多...),
某乙半開玩笑的說"某甲呀,你最近缺錢啊~!不然急著標會幹嘛.."
聽得某甲一頭霧水,因為當月會頭給某甲信件裡是某丙得標..
事情才被揭發....
而且這件事爆發還不是立即引爆(因為公司蠻大的,並不是會裡的人大家都彼此認識),
經過一段日子後已經不知道被傳成怎樣了...搞得大家人心惶惶..

大家聯絡會頭要他出面說個明白,會頭推說是因為某些已得標的人沒繼續交錢,
不過他會處理,大家選擇暫時相信...
不過逐漸每個月10號要開標時大家都出現了,
而且每個人都開始投了(大家都想把錢快點拿回來...)
我算幸運的,事發後投沒幾個月也得標了.. (不過離倒會也差沒幾個月了...)
我跟合夥人也釋出善意,跟會頭說我利息不要,請他把本金還我就好...
跟我一起合夥的同事打了張協議書約會頭出來談,也請他簽字,
被倒會了... 該怎麼辦...
最後大家也慢慢不交會錢了,這個會終於倒了

之前會頭承諾給我們的本金,一開始有收到部分,到最後就沒消沒息了..
打電話給會頭,給人的感覺就是想皮過去..
不然就跟我們哭訴說"他是受害人...是某人沒交會錢把錢捲走才弄到這樣的.."
不過我跟我合夥人覺得沒那麼單純,因為這樣頂多40多萬,會頭自己應該可以想辦法弄出來補..
不至於弄到這個會倒掉..
應該是這個月裡面那些外面人頭大有問題...不過沒辦法證實...

要請問各位,像這種情況我想要把錢拿回來過好年有什麼好辦法?! (除了找討債公司外...)
先謝謝各位了..
fyshung wrote:
唉...遇到這種鳥事...(恕刪)


就我的經驗,這協議書太客氣了,會頭不會鳥你的,會等告上法庭裁定才會慢慢還的。
因為這協議書沒有寫「不還會怎樣」!立協議書就是要算利息,他才會在意,比如立
此書就要寫,如果不還,月息計 0.9% 之類。

另,簽這個協議書,要列身分証字號,加上身分証影本等,加上要立本票。
最好,加上一個但書,若會頭不還,你們有權扣其薪資之類。

如果不簽,或不給影本、立票,表示這個會頭沒誠意要還,就要告了。

要告,就要告刑事的,比如「因為當月會頭給某甲信件裡是某丙得標,事情才被揭發」....
這個證據要收集到,這是背信、違造文書或詐欺等,要坐牢的。

這種很麻煩的,祝好運。


景氣才剛剛好一點點
但失業率還這麼高的情況下敢跟會, 只能用心臟很強形容


一不借錢
二不來會
三不作保

除非你有肉包子打狗的心理準備
跟會 ??

不要去考驗人性,人性是經不起考驗的...
大銀行都差點死在次貸風暴
"跟會"這種監督機制這麼薄弱的金融遊戲你們還玩得下去
還浪費時間在這邊發問~~~還不趕緊開台小發財去對方家搬東西喔
dekajo wrote:
還浪費時間在這邊發問...(恕刪)


一些對財務知識比較懂的同事就叫他簽本票了...
聽說還弄到法院強制扣會頭薪水1/3來抵..
那這樣子是不是他的財產被假扣押了呢??

不過同事間也不會好心教我們要怎麼做..
因為多一個人來分一份,自己就少收一份,
經過這次倒是看清楚蠻多人的真本性....

derjohng wrote:
就我的經驗,這協議書...(恕刪)

謝謝這位大大...
你說的當初我們都沒想到這些..
(該不會是因為經驗豐富吧!?! 呵~~ )
看來明天要跟我的合夥人討論一下了
生平跟的第一次會,也是被同事倒掉....
1.他沒錢2你又不缺錢.....
生平第一次借人錢,也要不回來..對方還是開機車店的老闆,以為要開業界他周轉,結果....
生平第一次買未上市股票....買到一張很貴的壁紙.面積還不大ˋˊ

很多事,一次就免疫了
fyshung wrote:
一些對財務知識比較懂的同事就叫他簽本票了...
聽說還弄到法院強制扣會頭薪水1/3來抵.....(恕刪)


簽本票的目的就是最後要能法院強制執行。
我的情形是錢被房仲挪用,一開始的協議書就是太客氣,
對方就給我裝皮皮的,後來簽強烈一點的協議書,他才認真。

如果對方還想混,就是還想在現在或未來的工作上繼續,
表示他還想處理,他想處理,你們就要搶償還優先權。
越快越好。

但要有對方要還很久的心理準備,就我的例子,一年解決掉,算快的。

這樣經驗不用多,一次就很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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