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幾乎沒有把支票存入銀行的經驗,所以以下這件事想徵求大家的意見,看看是銀行不對或是我錯怪了它:
今年(2011年)10月4日,有人以台灣銀行開出、9月30日到期的支票支付我一筆一萬元出頭的款項,當下我帶著身份證與A銀行的存款簿,打算領到支票就把它存入我在A銀行的帳戶。
不過A銀行不是台灣銀行,一來我事先不知道支票是哪家銀行開出來的,二來我也沒有台銀的帳戶,沒必要為了存一張支票就去開戶的,所以存別家銀行。
我大約下午3點去洽辦,趕在銀行打烊前,希望可以早一點入賬。但是,我幾乎一辦完我就後悔了,因為我發現我幾乎沒有證據證明A銀行代收了我一萬元的支票(除了洽辦行員的一個小小的姓名章以外):
1.行員並沒有核對我的身份證,看看我是不是支票上記載的那個人
2.行員要我在存款簿後面"代收票據欄"用「手寫」寫下這張支票的資料(不是機器列印),然後他再蓋下他的印章
3.行員也沒有給我任何收據
好!那萬一他們說我根本沒有交付他們任何支票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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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我4,5,6,7日都用提款卡去查餘額,沒入帳!!!
10月7日查過餘額後,我就親自去該分行詢問,當天洽辦的行員查資料查很久,查不到這張支票曾經拜訪過他們分行(換作是你,急不急???一萬元!!!)(他大概也很奇怪他的印章怎麼會蓋在我的存款簿上)
他們承諾會慢慢查
當天傍晚六點,另一個女行員打電話來了:您的支票我們查到了!因為您是快打烊時才來,所以11號才會入帳。
(都找到了還要等4天,為什麼?難道因為8,9,10三天是星期六日與國慶日連假?既然如此,你為甚麼不10月7日就入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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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我等!等到10月11日,沒入帳!!!
打電話過去,又是查很久查不到,「我們還要慢慢查,查到了再打電話通知您」(你們不是4天前就已經查到了嗎?)
最後10月12日才入帳。
我想請教大家:
銀行代收他行支票,沒核對身分證,存款簿要存戶自己手寫,沒開收據,只在存款簿蓋個姓名章,這樣子合理嗎?存戶如何證明自己曾經用支票把錢存入這家銀行呢?
我知道銀行代收他行支票沒辦法馬上入帳,但相隔8天會不會太久了?
客訴看看好了…
有種例外情況啦
不過應該不大可能在樓主身上…
比如瑞芳地區農會的支票…
就算拿去新北市的銀行存也會變外埠票
因為瑞芳地區農會沒參加交換…
印象中啦
只收過一次
至於樓主說的行員只有簽收、蓋章
代收支票真的就這樣
蓋章表示某人拿了你的票
上頭會記下付款行、發票人帳號、票據號碼、到期日、金額
個人覺得算滿詳盡了
幾乎能記的都記下去
樓主的情形看起來像是當日要提出的票據已結帳
要當作後天交換的票據
行員可能因為結帳了
懶得打到代收票(因為要重結 挺麻煩的)
也沒打到後交票(多個存款條也很囉嗦)
不曉得塞去哪
然後樓主來查才去找的感覺
(以上是個人工作經驗的猜測)
再次重申上述只是個人從工作經驗一點小小的猜測
樓主既然不是軋票的
也不是急著用錢
就原諒行員的過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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