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好:
小弟目前因工作需要私底下借給工頭十萬元,也有簽本票。
但是公司的小姐說這張本票是不具有法律效益的,讓我很擔心。
想請問一下有經驗的前輩們,遇到這種狀況怎麼做比較好?
ps 1.目前工頭還在承攬工作中,嘴巴說願意還錢,需要再一點時間,但我怕時間一久就不想還了...
2.目前工班頭欠國家與銀行錢,所以名下沒財產(信用破產)。工程款是採用轉帳到他兒子的帳號。不知道我可以要求他兒子當連帶保證人嘛?
希望前輩們給點意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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