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男子有小孩交往對象最好也是相同遭遇的離婚女子

我之所以會這樣子想原因是
雙方都是處於相同狀況
更加能夠體諒彼此遭遇
2人同居 小孩互相照顧
又可以互像接送對方小孩
雙方稱呼也可以以乾爸乾媽稱呼
雙方都各有1個小孩最為恰當
就算生活在一起房租房貸 水電開銷可以一起分攤
就算剛開始也可分房與自己小孩睡
此此一來2個破碎家庭又可以組成一個完善的家庭
還有一個好處是
可以選擇不用再結一次婚 最多要結自己去公證
如此一來結婚大筆開銷費用就可以省略下來
若是房子的事也好解決 就是同居
小孩也有個玩伴 功課也可以指導一下
重組家庭(reconstituted family)面臨的問題也挺多,沒那麼容易。我忘記哪部

韓劇有演(我媽在看我有時看一下),重組家庭的孩子衝突不斷,長大搶男友之類

的,前妻或前夫出現,或雙方親戚介入教養問題。
如果都可以把自己的家庭照顧的很好,還有能力守護別人,就贊成二個離婚的在一起.
如果連自己都搞不定自己的現狀,最好還是找沒有負擔的未婚者比較好,不然就只是亂上加亂吧.
雙方老家裡長輩也沒有存在著誰兒女比較吃虧 誰兒女又有比較占誰的便宜的問題
最主要可以不辦喜宴
小孩也比較不尷尬 因為雙方際遇相同
無論是雙方受到家暴 或是喪偶都可以相互體諒
何況 若是 雙方都有能力上班最好 接送小孩可以相互支援
若是一位沒上班也可以全力支援家中事務
若是個人金錢方面可以自主管理 平均分攤
也比較沒由誰虧欠誰 誰又救贖了谁的問題
是所謂 英雄惜英雄的觀點嗎= =??
MOMO20863 wrote:
我之所以會這樣子想原...(恕刪)

MOMO20863 wrote:
我之所以會這樣子想原...(恕刪)


上演同級生(2)!?
這樣子戲碼會不會發生啊:
夫曰:妳兒子跟我兒子打我們的女兒啊!
當初在考慮交往時
還有考慮結婚時
也是同等的狀況的人 還是會不合吵架阿
有相同際遇的人並不一定就合得來

並且 結婚前是考慮兩人,還有雙方家庭(長輩)
現在有小孩的,還要再考慮小孩拍合度的部分

不一定遭遇過離婚的就能夠體諒同樣背景的人
就像一個從小跟你念同一所學校長大後做一樣工作的人,想法也不會一模一樣

樓主說的可能性也有
只是比找個沒小孩的配偶要遇到的挑戰反而更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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