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台灣早年未婚男女要辦事,還真沒地方可去。旅社價目表裡,連「休息」這一項都沒有。考慮 到當年狹小的住家環境,更不可能帶女友到自己家中燕好。人們只有利用能遮蔽的場所,就地辦事 。就以戰後同時期的日本來說,所謂的情人賓館(Love Hotel),是直到昭和30年(民國44年)才出現。 附帶說明一點,日本旅館不同於台灣,台灣的「商業旅館」和「情人旅館」往往界線不清,商業旅 館照樣問得到「休息」的價碼,而日本的商業旅館則純粹供住宿,不提供「休息」服務。情侶辦事 ,就得到情人賓館。在情人賓館出現之前,日本情侶們同樣走過那段沒地方辦事的時光。

戰後的日本,剛剛戰死了300萬年輕男人,女孩已經顧不上什麼貞操不貞操,連有沒有人要都成問題 。所以戰後日本,情侶的婚前性行為已逐漸成為公開的秘密。

情侶沒地方辦事,又想辦事,怎麼瓣?溫泉旅館是一個去處,但要花錢,剛開始是50圓,逐漸調高 到500圓(當年東京一碗拉麵是20圓),已非一般年輕男女能負擔的。再加上溫泉旅館設備簡陋(可別把 如今在電視上看到的「日本溫泉之旅」混為一談),於是就有了「青姦」。

看倌們,別瞧這「青姦」二字用得刺眼,其實還頗有詩意,意思是指「在穹蒼(青空,あおそら)之下 雲雨」,比起咱們的「野合」,意境要高上一個層次。當年東京著名的青姦場所,一是皇居廣場前、一 是明治神宮、再來就是新宿車站西口。拿台灣的地點打比方,就彷彿是總統府前廣場、國父紀念館 、忠孝復興捷運站口;拿大陸的地點打比方,就像是天安門廣場、毛澤東紀念館、上海人民廣場站 前。您說,這來勁不來勁?

原來,當時東京處處是美軍轟炸過的斷垣殘壁,上述的地點,全都是重災區,就算光天化日,也不難找到遮蔽之處。

所謂「螳螂捕蟬,黃雀在後」,你既然敢「青姦」,別人就敢「偷窺」。三大青姦場所在口耳相傳 下,變成了三大偷窺場所。這又促成了一些新興產業:有靠賣「偷窺席」賺錢的、有為黃書出版商 拍偷窺照賺錢的。就這樣,一個生態系統形成了:草叢內有人辦事、草叢外有人收費、偷窺,再隔 一百米外,有黃牛拉客。黃牛開口便說:「有精采的,要不要看?」同地點,有攝影師拿長鏡頭偷拍,轉賣給黃書出版商賺錢。

可以說,當年日本男女穹蒼之下的熱情之舉,不知養活了多少家庭。

這「偷窺席」的生意是怎麼運作的呢?以當年東京日比谷公園為例,外頭拉客的,上前問你要不要看「精采的」,你若跟著去,先付他20圓日幣(剛好一碗拉麵的價錢),拉客的便拿著手電筒領著你,穿過草 叢,走到一個草蓆鋪好的位子,囑咐你「別出聲音」,你就端坐在草蓆上好好欣賞。如果眼前的情 侶只是卿卿我我,沒上演活春宮,客人還可以要求半價退費。敢情這還是童叟無欺、盜亦有道的買 賣。

都說台灣人會做生意,但這「偷窺席」的買賣,至今沒聽說有人在做,也是怪事。

據說東京日比谷公園,時不時仍有情侶在穹蒼之下忘情演出,但動機已非當年的「無處可辦事」, 純粹是情不自禁。只是看倌們若到東京觀光,別一個勁兒地往日比谷公園鑽,還說「是老侯說有好 看的」。老侯我可沒這麼說,我也只是聽說罷了,自己從沒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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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会社員 wrote:
話說台灣早年未婚男女...(恕刪)


引一些舊資料
有什意思?

要繼續 嗎?

吃飽無聊,

性這檔事無奇不有,

放諸世界皆然。
說穿了就是打野炮。

台灣打野炮的地方也不少。

台中就一堆野炮場所。

不過都是在車上打
以前台南公園有很多外勞就在戶外做運動!
電視報紙都有報導.
現在不知還有沒有?

台北会社員 wrote:
話說台灣早年未婚男女...(恕刪)

真的是長知識了
本当に面白いです!
請繼續發表,謝謝!

好文

讓不同地點以及不同時空的人

了解到了不同的文化

感謝樓主的辛苦

不管是翻舊文或是自譯

給樓主推一個

給予正面的評價

遠比不負責任的嘴來的好


蚊子真的煩





台北会社員 wrote:
話說台灣早年未婚男女...(恕刪)
台北会社員 wrote:
話說台灣早年未婚男女...(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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