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dakgg wrote:隱疾就是一些終生怪病...(恕刪) 可以請問樓主多大歲數了嗎?真的懂的愛嗎?在一起一年內?那還可以諒解。兩年up,只因為這種事前就分了,真的愛的不夠深啊醫學發達的年紀真的不用太害怕另外,我女友有紅斑性狼瘡我照娶。
我會娶雖然她之前隱瞞,但坦承了就是種對我的信任娶妻二字最重要的目的仍舊在於「與這女子生活一輩子」生子當然重要,但在以上的前提下還是可以被捨棄的別為生子而結婚只要她是我想娶願娶的對象,我一定娶,就算不能生我當然也想生,生小孩也在我人生規劃內,我也喜歡小孩,更想有自己的小孩但我寧可不生,也要跟她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