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疑有他,也覺得好像很久之前才續保,所以在7/8就到便利商店繳費了,後來隔了一個禮拜收到富邦產險用平信寄來的機車保險單,
但在裡面沒有看到保險証,而且是用平信寄的,所以覺得奇怪,但因工作較忙,一直到昨天7/22晚上才想到,
打去客服問才知道之前那張明信片上是投保「強制險附加駕駛人傷害險 同強制第三人責任險」,這時才發現自己不查被騙了。

查了才發現我原來的機車強制責任險是097/8/21 ~ 099/8/21,我之前是買了兩年,沒有保這個傷害險,
富邦產險在我滿一年的時候寄這個「續保通知」明信片來,不知道是何用意?

這件事情,起因當然是我沒去查清楚就去繳費,但讓我不滿的是:
1. 明信片上寫的是車強制責任險續保通知單,但卻是要讓我加保駕駛人傷害險,明顯是要讓我搞混。而且便利商店繳費後,明信片就被收走了。
2. 既然是要叫我加保保駕駛人傷害險,卻附上保險條款,而是只用一張明信片,繳費就表示同意,可是我連保什麼都不知道。一般保險有猶豫期,在收到保險單後7天還是10天內可以表示意見,但他們是用平信寄條款來,上面還註明他們是7/10寄的,也沒有郵戳,這樣要申訴時怎麼證明我是什麼時候收到的?
因此在此將自己愚蠢的例子和大家分享,以免有人跟我一樣不小心多保了不想保的項目。

7/22已告知客服要退保這個傷害險,他表示要隔天上班才會有業務跟我聯絡,且看會不會打來。

昨天7/23客服打來確認是否退費,今天7/24就收到了退費相關的申請單也附上了郵資已付的信封,效率和服務還算不錯,還算值得稱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