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聲明我闖紅燈我願受罰,但我只是停在不能停車的地方
所以我已在2011年02月11日去郵局繳罰單,但我認為我有可申訴的地方,
1.在停止線前就有煞車(所以沒有闖紅燈意圖)
2只是停車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 依條款 5610101 罰600元才對
3.在紅綠處有監視器,可證明我沒闖紅燈,只是停車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
去調監視器畫面應可證明我沒闖紅燈
4.我已去郵局繳罰單了,當初開單的警員名字和違規條款都不知道
這樣要如何寫申訴單,可在網站上查嗎。
可否請有申訴過的人教一下去何處申訴,如何寫申訴單。
地點: 新北市新莊區大觀街42巷在接到中正路口處
我繳罰單的帳戶是板橋區監理站,所以是去板橋區監理站申訴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