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肇事者說不夠錢賠償我方全部應有損失,該怎麼辦!?

各位大大們好! 在此先祝大家中秋佳節快樂!

在下之前曾在01詢問過有關舍弟車禍理賠的相關問題
前幾天和車禍肇事者(一個20多歲的年輕人), 展開第一次車禍調解
對方當初是闖紅燈和肇事逃逸 在舍弟住院開刀期間 一通慰問電話也無 從頭到尾沒有道歉過也無關心過舍弟的傷勢...
我方當初因為對方的態度 而直接在警局請員警向檢察官提告對方過失傷害!!


在調解委員會上,對方只有一人前來 無任何大人陪同!! 說是父母叫他自己解決...
對方在調解庭上直言,因希望大事化小 小事化無 不想上法庭!!所以主動申請調解....
(PS.但是當時調解委員有說,肇逃是公訴罪,和雙方有無和解沒有關係!!)
一開始我方拿出各種單據 和民事賠償估價單 開出我們要得和解賠償金額
但是那些調解委員們直呼 金額太高了 認為應沒甚麼好談了....
也詢問對方的意願,對方說 他的能力只能夠拿出我們所要求金額數目的4分之1而已!!
並從頭到尾都擺出一副可憐、畏縮、很無奈的樣子...

對方說 目前月薪只有2萬多,存款也不多,且只願意再每月分期付款1萬元共5個月...
直說 這是他的能力上限了...
(ps.不好意思,對方的意思為:願用現有存款+每月1萬分期5個月 = 其能夠負擔賠償之能力上限!!
小弟前文表達不清,讓大家誤會,還請大家見諒呀!!)

算算 加起來 離我方的實際損失還少10幾萬,還不包括精神賠償金咧!!
過程中,其中一調解委員還說,目前立法院在去年底好像有修改法律,
說是以後法院就不會判賠所謂的"精神賠償金"!? 請問大家 有這種事嗎!?

對方也無聯絡告知機車強制險的保險公司,我們也聯絡不到對方的家長...
最後 調解委員會的委員們 是叫我們雙方自己再私下聯絡、自己去喬,有需要再約下次和解!!

其實我方也不希望再走到官司訴訟途徑,畢竟曠日廢時,成本也不知會多少!?
故也希望能在上法庭前能和對方調解成功!
但是 對方從頭到尾的態度 和 誠意 實在是令人傻眼!
照對方願意付的和解金,著實讓我方非常吃虧啊!!>"<
難道 真的只能走上法庭一途 請法官判賠多少了嗎!?
還望大家給予小弟點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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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更新回復在 #92
在此十分感謝版上各位大大們 專業的建議和寶貴的意見!!
不好意思,先前發文可能沒說清楚,其實對方是表明用現有存款+每月分期1萬共5個月來賠償為其底線了!!
對方為機車騎士
在此補充更正,先前讓大家誤會的部分,也請大家見諒呀!!....

因為小弟是佛教徒 所以容易心軟 懷有慈悲心,也多少會為對方著想...!
但是佛菩薩遇到惡魔也是會現怒目金剛像 來降妖除魔 保護眾生的!!
所以參考諸位大大們的意見,小弟目前打算....
還是要看對方的財力、家境、和接下來的誠意,來進一步決定要不要讓對方坐牢....!!

看到有網友提到 要肇事者分期付款賠償....到最後的確就怕對方擺爛不還...
本來打算請對方就不足部分 向家人借錢來一次賠償我方應有的合理損失
因為這幾天打電話到他在警局所留的家裡電話多次,都無人接聽,在此猜想可能對方無和父母家人同住吧!?
也可能因此從頭到尾 根本就沒通知他的父母吧....
目前也不清楚對方名下有無汽車,或其他財產!? 可能還得找機會主動聯絡對方探探口風...

至於我方所要求的賠償金額,除了醫療費、看護費、交通油錢、機車維修費外
主要就是舍弟的本業和副業收入,且副業收入還高於本業收入(ps.都有相關單據憑證)
再來關於精神賠償金部分,因為對方從頭到尾的不當態度,加上我弟所受的精神傷害...故一開始開較高!!
且當時在調解委員會上,在委員們和對方擺窮的壓力下....我們有主動減一半了說!!
只是對方還是擺明宣稱 就只能用現有存款+願意每月分期1萬共5個月來賠償為其底線了!!

那參考諸位大大們的意見,接下來,我方會先用對方車牌號碼連絡強制險保險公司來給付有單據的費用
看對方保險公司 願意賠多少,剩下的部分 就會要求對方 每月分個5、6千 並拉長期數來攤還!
拜託,我們自己的就學貸款+汽車貸款 每個都碼要還個5年以上說,
何況這次事件是對方犯錯在先,年輕力盛,分個幾年來攤還賠償我方損失,本是天經地義、天公地道
也是一個成年人負責任的行為吧!!

以上,再次感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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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進度:9月6日一早 已經收到承辦檢察署的傳票了!
當天會去再談一次和解!!希望對方這次能有誠意一點!!

以下摘錄最新回復在 #110

看到有網友大大 認為小弟我方賠償金額開太高!!?
因為考量對方從頭到尾的態度...
再想想這次的車禍後,受傷開刀住院期間每天痛到睡不著覺,換藥+現在復健時的種種肉體、精神煎熬痛苦
加上讓舍弟失去被公司派去加拿大 出差受訓一個月 對將來升職幫助的大好機會
暑假期間 排定的旅遊行程 買好的旅遊門票 都得取消 處理 的種種遺憾、失望、難過....
試問合理的精神賠償金應該開多少!?
還是就像當時"專業的"調解委員會的委員說的那樣:我國法律已經廢掉 求償精神撫慰金的法規制度了!??

其實目前考量對方收入、家境如真有困難,我們是願意不拿半毛精神賠償金的!
但是還是要看對方犯後的態度....


根本只是想擺爛
沒什麼好說的
直接告了
讓他背前科吧
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涼風冬有雪,若無閒事掛心頭,便是人間好時節!
小弟認為:
請堅持您列的金額,對方付不出來就走法律途徑
不管是金錢還是刑罰都是他該扛的責任,何況他還肇逃
一個月只賺多少,多可憐又怎樣的,那是他家的事
至於判賠多少我真的沒概念,但事情到這邊我想已經是原則問題了
最討厭華人社會那種裝可憐就沒事的圓融觀念
事情該怎麼做就怎麼做,責任該扛就扛
二十幾歲也不是小孩子了

祝你弟弟早日康復
調解委員會我是覺得常常真的不知道他到底是站在哪邊....
而且有時候金額落差也不小
至於修法這個我倒是還沒聽過 懇請其他專業解答~

感謝以上大大們熱心的建議!!
目前 是打算先連絡對方
叫對方如果不想坐牢、不想留前科的話 就有誠意地提高賠償金額吧!
就看對方願不願意接受囉...
往昔所造諸惡業,皆由無始貪嗔癡! 從身語意之所生,今在佛前皆懺悔!!
我像數目應該20初差不多,20幾歲,一個月2萬,說真的,你逼死他,也生不出來,你要是不缺這筆急用,可以變成一個月還5千,縮小月付額,增長期數也可以,上法院,要是他名下沒東西,他雙手一攤,命一條,沒錢還,不然就去關,你也沒錢拿,這樣雙方都輸,重點是,能夠拿到全部金額才是贏,看調解能不能一張本票寫個3~5千寫個40張,有心就可以還完,沒心就剩下拿給別人去處理,拿回來多少對半分也行。
調解應該是在雙方有誠意解決並接受的狀況下進行和解

像這種肇逃的人 我覺得他的基本品德就有問題
如果再加上沒誠意 我覺得趕快提告 讓法律來解決

民事上你的損失(只要能舉證的) 應該都能和理的被補償



不用太多解釋!!直接告!!

說什麼都是多餘的!!

他沒錢是他家的事情!!為什麼需要你來承擔??[況且闖紅燈的是他也!!]

這種人不給他教訓他不會知道自己錯在哪!!

主樓不用客氣!![對別人仁慈 就是對自己殘忍!]

如果沒錢就讓她自己去想辦法[主樓不用擔心!!]
說實在話一般平民百姓不用期待所謂的精神賠償金,能獲賠你實際支出且有單據證明的金額就已經算不錯。

只有保機車強制險保險公司不可能有人出面處理,只有保機車強制險保險要自己跑理賠流程。

再來上法庭的話要注意車輛殘值問題,閣下應該有聽聞某人車禍修理XXXXX元但法庭判賠免賠或是大大少於被害人付出的金額。

肇逃沒和解就等著抓去關啊!!沒的商量

你弟受傷~對方有義務知會他的強制險公司,不然你弟的醫藥費找誰要?!

想和解但沒錢??叫有辦法處理的大人出來~

最少最少要叫對方簽本票~

wugilin2004 wrote:
各位大大們好! 在此...(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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