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4/20 國三74公里處車禍

74公里 龍潭段 104年4月20日 06:49




我回來了哈哈 wrote:
2015/4/20 ...(恕刪)


我想交通上面看這影片會偷笑

記牢 : 上述文章是有版權的,任意剽竊者罰金10億新台幣。
那台白色的corolla為何要開那麼快?
就醬導致無辜性命喪生‧‧‧唉

是不知他為何要開那麼快? 在更後面的地方有什麼原因?

該賠的賠一賠,用心賠,賠受難者兩三四千萬! 然後 還是死刑吧!!! 很明確的 就是超速 又反應遲鈍 肇事!

Mirage-Ulysses wrote:
那台白色的corolla...(恕刪)



而且他速度判斷上有嚴重誤差

接近前車發覺自己太快 會撞上

就緊急剎車轉方向盤 ....

他可能有 喝酒 或 嗑藥 ....
記者快來.......有這影片就能釐清了!! 不用等警察釐清~~

Mirage-Ulysses wrote:
那台白色的corolla...(恕刪)


開太快

這紀錄器好像是T牌RAV4或是CAMRY內建的
有連動煞車和方向燈
我回來了哈哈 wrote:
2015/4/20...(恕刪)

拍攝車都快 120km/hr

撞人車的至少有 140km/hr

急煞就好....還轉方向盤

==============================

有完整的影片.....

拍攝車一路用 120 km/hr 行駛內線....

一堆車由最外側超車過去......

然後前有測速...就大家開始龜在 120km/hr


人間五十年、下天の内をくらぶれば、夢幻のごとくなり一度生を得て成せぬ者はあるべき か
出人命了
速限就110,放寬最多讓你開120
為何總是有人要超速呢?
自己死就算了,為何要讓其它用路人跟著賭命?
超速罰款應該再乘上10倍!台灣太多人愛超速了
罰款太輕根本不痛不養啊,每天都看的到“一堆”玩命的超速駕駛,這是常態了。
這就是我一直不敢買商用車或休旅車當全家用車的原因.翻車機率太高.
房車空間與彈性.雖然比較低.但至少重心較低.比較不易翻覆.
看影片.車速真的很快.也是原因之一
內側車道是超車道,不是定速車道
請不要長時間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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