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聲明,本案不是我提的,只是剛好看到!吵了好幾年的政策,我雖然是每天開車上下班(近百公里),但是基於使用者付費的公平原則,真的覺得這個稅制該改了!真的不應該再拿那些少開車的人的稅金去補貼多開車的人!如果有認同的大大,請幫忙附議一下吧,至少不要讓這個提案石沈大海.連結如下http://join.gov.tw/idea/detail/5be40d90-0f96-4274-acc0-ed721a6d2873
能不能再來個牌照稅依照排碳量課稅?https://www.gov.uk/vehicle-tax-rate-tables/rates-for-cars-registered-on-or-after-1-march-2001
ariete wrote:依照電動車的馬力課稅制度收就可以了全台灣都可以統一規定 德國在2009年就廢除了馬力稅,改以二氧化碳排放量來課稅,事實上以馬力課稅,是最蠢的最法!舉例來說,某一顆全新的1000cc的引擎,可以輸出150匹馬力,另一顆10年前的2000cc的引擎,也是輸出150匹馬力,以能源效率來說,是新的這一顆比較好,但你卻要他們繳納一樣的的稅金?這等於是在變相懲罰高效率、鼓勵高耗能,根本就是錯誤的做法!目前歐洲的標準,在2020年之前小客車的CO2排放量要做到95g/KM以下,輕型卡車則是147g/KM以下,已經有車廠預先達到標準了
BloodLust wrote:這一定要推一下,我也去附議了,台灣加油!(恕刪) 剛剛也去附議了。(但離門檻還有一大段路要努力)個人隨意猜想,如果隨油徵收,油價如上漲20~30%(這樣合不合理我不清楚),我繳交的燃料費也會比目前定額稅率多2~3倍,但是,個人還是支持。
cinnamon coffee wrote:德國在2009年就廢...(恕刪) 照碳排放有很多問題,最大問題是……測試規範換了,要怎麼算?歐洲2017年換WLTC,同樣的車會比之前EC1990多5~10%碳排量,要怎麼收?台灣今年才統一改EC1999,之前FTP75的要怎麼收??換算表?台灣Altis跟Vios的EC VS FTP轉換倍率就不同了找個無法執行的方式收費,乾脆改車長、車寬、車重分級那買輕量化跑車的就賺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