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因駕照過期一段時間所以跑去監理所換駕照
不換還好,一換監理所阿姨居然說我的駕照被註銷了...(原來這禮拜我都無照騎車)
就為了一張900元未帶安全帽的罰單,我完全沒映像了
罰單是民國90年的,同年的11月我就去外島當兵了
完全不知道有通知書還是什麼的有寄到我家,可能我家人有收但我不知情
現在........監理所阿姨叫我在重新考駕照......

上網爬文了一下,這好像叫做一次裁罰(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5條舊法)
看看下面這個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jw!BV.HRPKRGQGyxKClpAyQ4A--/archive?l=f&id=5
感覺好像有希望繳罰單就可以拿回駕照,但要等法案通過
不知道有同樣經驗的大大後來是怎樣解決的
難道真的要我在去考一次駕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