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悚,機車闖紅燈,撞死斑馬線行人



三重重新路五段跟光復路一段
2025.06.26
這是瞎了嗎?
superycc
行人還是穿白色衣服,總不能說天黑看不清了吧
han888
真的是瞎了
所以我現在走斑馬線都習慣性往左看、往後看,除了防禦性駕駛,以要防禦性走路。
小雞飯
交通網紅整天扯天馬行空,過馬路左右看是從小教到大的吧
exricky1030
走路也要往右以及右後看一下,逆向騎車不看路的也一堆...
闖紅燈蓄意殺人,精準撞擊
打靶都沒這麼準
現在過馬路,都要多停多看,才不會出事。
On9ccc
這樣說的話 砂石車 聯結車 都是在殺人 殺人日常 平常心就好
馬路這麼寬
闖紅燈還瞄準行人撞下去
根本是故意殺人
也不趕緊打119跟110
一直講話是在哈囉???

快訊/三重深夜死亡車禍! 騎士闖紅燈撞死「斑馬線女子」
記者陳以昇、黃翊婷/新北報導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五段與光復路一段路口,26日深夜11時許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事故,20歲黃姓機車騎士闖紅燈撞上當時正在過馬路的湯姓婦人,湯婦送醫急救仍宣告不治。經查,黃男並無酒駕,警方訊後依過失致死罪將黃男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三重警分局表示,黃男26日深夜11時許騎車沿著重新路往重新橋方向行駛,經過重新路五段與光復路一段路口時,闖紅燈撞上當時依號誌燈走在行人穿越道上的湯婦(64歲)。

湯婦在事故中受傷,經送醫急救仍宣告不治;黃男則是身體多處擦挫傷。

警方調查,黃男並無酒駕,詳細的肇事原因仍有待釐清,訊後依過失致死罪將他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至於黃男闖紅燈的部分,警方將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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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看都不像是過失
根本是故意
mioka
Nien 這種騎車方式,總有一天會傷害到其他人,他不是故意要謀殺特定人,就像放火燒屋的人也沒有要謀殺特定人,但是放火就已經是公共危險罪了,因為放火的當下就已經是對不特定人造成重大危害了!!
kenot303
聽音樂吧
不是重機肇事,四輪大爺不能炮,覺得很鬱悶兀卒吧。
02933
噗~還真會挑地方[窮]
Gary2013
那是行人有問題,希望行人的財產能優先賠償給車主!
jxv wrote:
新莊重新路五段跟光復路一段


J大,重新路五段跟光復路一段交叉口是三重不是新莊
jxv
感謝更正
致人重傷或死亡:罰 7,200~36,000 元,同時吊銷駕照 一條人命才值三萬六千元 真的是垃圾政府 真希望躺在地上的是交通部長
winter0157
拜託 刑事就是公定3個月啦 民事喔 更好笑 ,雙手一攤 就沒錢啦, 就算你拿到債權也沒屁用啦! 懂嗎
winter0157
為什麼躺在哪邊的不是威廉啊 還是蔡小瑛啊 還是腳尾昌 絕對民眾黨會牙起來修法 以後撞死人就是一命賠一命
往前就是派出所,

往回到思源路就有署立醫院太平間,

之前有人一直跟我爭辯說半夜沒人就是可以闖紅燈,

目前有這種思維的低等騎士還是很多,

被闖紅燈撞死喔,已經無感啦。
sunland
還真的在本板看過有人這麼講的
Gabriellin
半夜騎兩輪在路中間等紅燈真的可怕,特別是省道有大車在跑、山路有猴子亂竄的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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