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舉手過馬路,差點被撞,副駕還開窗罵髒話



新北市林口區文化路一段68巷路口
2025.09.29
瑞士政府說的沒錯
台灣駕駛人具攻擊性
Cormungandr
真的
jenhoxen
瑞士喔,嘴留著說自己啦!
號召路人甲乙一起拍照檢舉
反正6000賣個喪屍就有
行人尖叫, 大聲尖銳的指責聲, 我也不喜歡
還好行人有在注意才沒撞到,打110叫警察來開單吧
. wrote:
叫警察來開單吧


互相 幹繳 啥 先不去論
汽車 已經煞停 確實 沒有 比 行人 先通過
所以 "未禮讓行人" 不會成立
其他的 哈 不予置評
Cormungandr
不能高速煞停啦
ohajbmc
幹譙我覺得就應該成立因為表示你就是不想讓行人,是不得已才停下雖然已經停下,不然我們也都停下禮讓行人順便補一句走快一點啦並對行人按喇叭來表示不滿,對嗎?
把車牌秀出來,讓他出名
台灣人往往不見棺材不掉淚,都要等到發生事情了,才會知道規則,在那裡反省、檢討!
weltall30
會反省檢討嗎?不是心裡想(幹怎麼這麼衰嗎?)
jxv wrote:
新北市林口區...(恕刪)
開太快急煞喔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