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住家樓上浴室的天花板已經有約兩年的時間滲水到我家天花板~問題就是他們浴室地板防水已經失效~
雖然樓上屋主一直說有在處理~但我找的抓漏師父他覺得太貴~他找的很便宜的卻遲遲沒有下文~
小弟家人都已經忍無可忍了~他卻還說有問水電行師父叫他買矽利康處理他就先用矽利康處理~又要等....
然後又說他拆開浴缸維修孔發現軟管破了~現在發現問題所在(已經找過很多抓漏的來看過都說是浴室地板要翻掉重做防水)..
那他自己再處理要我們在等等..都已經等了兩年了..我已經不想再跟他打交道了~所以打算要寄存證信函給對方兩個月去處理完畢~以下是內容:
敬致2樓屋主xxx先生
本人坐落於地址xxxx1樓房舍,因貴戶地址xxxx2樓漏水相關問題,導致本人所有房舍之兩間廁所天花板及兩間臥室天花板漏水,油漆剝落,發霉...等損壞之事實(詳如照片、清單證據)!爰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六條等相關規定與慣例,請求台端於民國97年11月1日前,配合本人xxx防止貴戶漏水損害持續擴大之修繕作業,俾免無謂訴訟糾紛、傷及友鄰情誼!如台端未能於期限內修繕完畢,屆時本人xxx將依相關法律向台端提出損害賠償告訴。
以上這些是參考網路上的範例寫出來的..
不知道有沒有朋友有這方面的經驗~對於這樣的內容有沒有什麼地方需要再改善的呢?
另外~存證信函我是否可以從郵局網路檔案(加上存證信函內容)自行列印後拿去郵局寄嗎?
房子是新房子 , 蓋好大概一年多 , 樓上住戶買的是預售屋 , 跟建商說不鋪地磚
結果樓上住戶裝冷氣要鑽牆壁 , 所以用了大量的水 ,
誰知樓板有裂縫 ( 一年多的房子有這樣的裂縫正常嗎? ) ,
結果水就沿著裂縫滴到我們樓下這一戶來
有滴水的地方有三處 , 臥室 , 浴室 , 還有客廳
浴室因為他們樓上改格局 , 所以才滴水 , 因不嚴重 , 也沒造成我什麼損害 , 不計較
臥室漏水的部份滴到我們的床了, 雖然有床單, 也有保潔墊 , 但側面還是濕了一塊
客廳的部份則是電視櫃有塊密集板碰到水 "膨脹" 了
剛好床是金格的床 , 五萬多 , 所以我很在乎 , 雖然已經用了兩年多 , 我還是很心疼
電視櫃的部份 , 不管是家具行或裝潢師父都說不可能修好 , 頂多換板子, 貼顏色相近的皮
事情發生在 7/21 , 隔天就確定發生漏水的原因
剩下的就是樓上住戶跟營造商跟建商三方開始協商
當然我們也在當時提出我們的訴求 , 主要如下:
1. 漏水的原因一定要徹底解決
2. 電視櫃一定要恢復原狀
3. 床必需要送回金格檢查 , 若有損壞必須維修
當時因為怕被說我們故意敲竹槓 , 所以也沒說什麼精神損失或要賠多少錢
就是希望東西修好 , 不要再漏水就好 .....
剛好八月多出國一趟 , 想不到建商說什麼都是因為我們出國
所以影響到後續處理的進度 , 還說什麼打了我的電話足足兩週 ( 我出國兩週 )
我聽他在放X , 我的電話有來電捕手 , 根本沒他說找了我足足兩週這麼誇張
且感覺建商就是想拖 , 大概是想拖到我放棄吧
所以上週我就自己去找他們 , 直接開出一萬塊的價碼 , 如果他們接受 , 就此解決
今天早上又再次接到建商電話 , 他們還是希望要用修的 , 好吧 , 我已經有決心要跟他們玩了
我不曉得 , 難道我受到的實體損失跟我的精神損失不值那一萬塊?
這一萬塊真的很過份嗎?
且我很清楚樓上住戶並不是拿不出那一萬塊的人 (他們買這間房子主要是想投資轉賣) ,
更何況是建商或營造商 , 且我相信賠償金一定是他們三方 share , 一萬有這麼困難嗎?
我真的不是一個想要錢的人 , 只是不喜歡事情懸在半空中 , 也不想要自己自認倒楣
想請問大家 , 我該怎麼求償才會是最好的方法?
最後 , 我相信一定有人會問一萬怎麼估算的
1. 金格公司說 , 修床最多是床價的 20% 再加上運費, 要看損壞程度, 記得最高約 13000 左右
2. 裝潢師父說 , 電視櫃如果不管顏色會不一樣 , 那一塊板子換掉重貼皮 , 約 3000
3. 從 7/21 以來因這件事情我跟我老婆請假 , 還有溝通 , 還有生氣的損失
很多人求償都是實際損失再加上一筆金額 , 我還自己減成 10000 , 我這樣還算過份嗎?
我現在一直在想 , 如果真的要用修的
床的部份就算金格公司可以處理好 , 送修的這段時間我可以請求精神跟不方便的賠償嗎?
電視櫃的部份 , 我可以要求因為不能造成維修後顏色不一致 , 請他們把整個電視櫃的皮都重貼嗎?
沒想到二樓的真的是很皮....竟然也寄存證信函給我....
內容大概是說我們家於五月與他達成協議我們會幫他支付總工程款的三分之一..
(但當天談的詳細內容是說找我們當初的那一家防水公司105000的三分之一..且於八月初~最晚八月十五施工..)
完工在即,請即刻支付包商費用以利修繕工程持續進行..
~以上~
但他一直都沒有施工~所以我們家在八月底找他來談~
他說他又有另外找水電師父來看~現在還在試....
直到我說要寄存證信函給他~他才說他已經要動工了~總金額四萬多~要我們家付一萬多...
我說我不管你了~反正你給我修到沒漏水就對了~要找誰..要怎麼修是你的事..
你到十一月沒修好我就告你..
如今竟然也寄這樣的信給我..
那如果我到時告他..他是否可以說是因為我不付他當初協議的錢所以我也沒有理由要求他賠償嗎?
所有的協議都是我們的談話~沒有第三證人..也沒有白紙黑字..
如果上法院~我說我有答應過他..可是他不承認後面我們所說的"且於八月初~最晚八月十五施工"...
那我不就倒楣了..??
希望有法律達人可以替我解答!!
謝謝~~
科技始終來自於人性..人性本惡..該死的科技~
實在不懂,為何他家漏水到你家,你還得支付三分之一工程款??
小弟之前因為浴室改建,在濕作的階段滲水到了樓下,
我不僅親自道歉,還主動請油漆工幫他家漏水的區域整個粉刷一遍
如果你不想影響日後鄰居見面相處
對方又有誠意處理加上態度良好,你又已經答應支付三分之一工程款,
雖然不合理,那也就算了
但是對方今天這種敷衍的心態,搞到現在要寄存證信函的局面
我想即使事情解決了,日後見面恐怕也不好看,那就別管他去死了,
白紙黑字,於法有據,口頭承諾,就要看奇蒙子了
況且漏水的狀況是他引起的,憑啥要你付錢
他理虧在先,失信於後,法官會同情受害者的
十惡者:殺生、偷盜、邪淫、妄語、綺言、惡口、兩舌、慳貪、瞋恚、愚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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