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不幸的意外還是發生了, 而且還是在家中沒有人的白天上班時間, 主臥室正上方的消防灑水頭就自己爆裂了....


花了一整晚清除積水, 床組, 床頭櫃, 衣櫃等等通通泡湯....通知管委會暫時關閉灑水系統, 並且拍照存證, 今天早上也馬上請設計公司派人來拆除天花板, 木工拉下天花板的瞬間, 小瀑布傾瀉而下.....

清完之後才發現, 除了灑水頭爆裂, 水管也已經破洞漏水了, 表示這個漏水已經發生了一段時間了...


請問站上先進, 室內消防水管的漏水責任歸屬(沒有改建也沒有遷管, 明管的消防水管包覆在裝潢內, 但灑水頭有按照標準露出), 一般屬於管委會還是住家?? 由於小弟購入時, 天花板並沒有重新裝潢, 且年初的消防檢測也都通過了, 這樣的漏水情況責任如何歸屬?
管委會機電組的人過來看過之後說, 別的樓層也發生過一樣的事情....(My god, 原來還有其他苦主..)
設計公司的人過來之後, 說他們從沒見過會爆裂的消防灑水頭, 這次算是第一次...
